韵脚:入三燭
平仄:仄 仄 仄 平 仄
拼音: xiàn shěng|xǐng tiǎn péi shǔ|zhǔ
【宪】1. 法令:~章。~令。~兵。 2. 指“宪法”:违~。立~。制~。
【宪】《搜眞玉鏡》香重切。又莫報切。又呼困切。(憲)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許建切,音獻。懸法示人曰憲。从害省,从心从目。觀於法象,使人曉然知不善之害。接於目,怵於心,凜乎不可犯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憲禁于王宮。《註》憲謂表縣之,若今新有法令也。《詩·大雅》文武是憲。《箋》憲,表也,言爲文武之表式也。因憲爲表式之義,故人之取法,亦謂之憲。《書·說命》惟聖時憲。《傳》憲,法也,言聖王法天,以立敎於下也。《禮·內則》五帝憲。《註》法其德行也。又《說文》敏也。《禮·學記》發慮憲。《註》言發計慮,當擬度於法式。《徐鍇
【省】1. 地方行政区域:~份。~会。 2. 节约,不费:~钱。~事。~吃俭用。 3. 简易,减免:~略。~称。~写。 4. 中国古官署名:中书~(a.魏晋开始设置,总管国家政务,历代有所沿革,唐初设“中书、尚书、门下”三省共管政事;b.元代“中书省”兼管“尚书省”的职权,权更重,成为中央最高的官署,称地方最高行政官署为“行中书省”,简称“省”,是现在“省”的来历)。尚书~。门下~。秘书~。 5. 古代称王宫禁地:~中。~闼(禁中)。 | 1. 检查:反~(检查自己)。~察(考察)。吾日三~吾身。 2
【省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息幷切,騂上聲。《說文》視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察也。《易·觀卦》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敎。《論語》吾日三省吾身。又《廣韻》審也。《正字通》明也。《列子·楊朱篇》實僞之辨,如此其省也。又孟孫陽曰:一毛微於肌膚,肌膚微於一節,省矣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善也。《詩·大雅》帝省其山。《箋》省,善也。《禮·大傳》省于其君。《註》善于其君,謂免于大難也。又《小爾雅》過也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飾省宣義。《註》飾,文飾也。省,過也。又《博雅》省省,不安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秦晉之閒謂不安爲省省。又《
【忝】◎ 辱,有愧于,常用作谦辞:~在知交。~属知己。~列门墙(愧在师门)。~为人师。
【忝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他點切,音餂。《說文》辱也。《書·堯典》否德忝帝位。《詩·小雅》無忝爾所生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他念切,音舚。義同。
【陪】1. 跟随在一起,在旁边做伴:~伴。~同。~客。~葬。~嫁。失~。 2. 从旁协助,辅佐:~臣。~审。 3. 增加的,非主要的:~衬。~都。 4. 古同“赔”,偿还。
【陪】《唐韻》薄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蒲枚切,音裴。《說文》重土也。又《說文》一曰滿也。又《玉篇》貳也,隨也。《廣韻》厠也。《增韻》伴也。《詩·大雅》爾德不明,以無陪無卿。《傳》無陪貳也。《釋文》陪,本又作培。又《玉篇》加也。《左傳·昭五年》飱有陪鼎。《釋文》陪,薄回反,又扶杯反。又《定二年》分之土田陪敦。《註》陪,增也。亦作倍。步回反。《魯語》士有陪乗告奔走也。《註》陪,猶重也。又《爾雅·釋言》陪,朝也。《註》陪位爲朝。又《玉篇》助也,益也。《史記·孝文紀》淮南王弟也,秉德以陪朕。《註》陪,輔也。又《玉
【属】1. 同一家族的:亲~。眷~。烈~。 2. 类别:金~。吾~。 3. 有管辖关系的,归类:~于。~下。~地。归~。直~。附~。隶~。 4. 生物群分类系统上,“科”下有“属”,“属”下有“种”。 5. 系,是:~实。纯~谣言。 6. 用十二生肖记生年:~相。 | 1. 连缀,接连:~文。~和(hé)。 2. (意念)集中于一点:~仰(注视仰望)。~望。~意。 3. 古同“嘱”,嘱咐,托付。 4. 倾注,引申为劝酒:“举酒~客”。 5. 恰好遇到:~京师乱。
【属】《正字通》俗屬字。(屬)《廣韻》《集韻》之欲切《韻會》朱玉切,音燭。《說文》連也。从尾蜀聲。《徐曰》屬,相連續,若尾之在體,故从尾。《廣韻》聚也,會也。《周禮·州長》正月之吉,各屬其州之民而讀灋。註屬聚也。《孟子》乃屬其耆老而告之。又托也,付也。《左傳·隱三年》宋穆公疾,召大司馬孔父,而屬殤公焉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漢王之將,獨韓信可屬大事,當一面。又恭也。《禮·禮器》屬屬乎其忠也。《註》屬屬,恭貌。又續也。《史記·信陵君傳》平原君使者,冠蓋相屬於魏。又《晉語》必屬怨焉。《註》屬,結也。又足也。《左傳·昭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