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仄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xián yāo bàn 4 nǚ|rǔ shēng gē
【闲】1. 没有事情;没有活动与“忙”相对:游手好~。没有~工夫。 2. 房屋、器物等放着不用:~置。~房。机器别~着。 3. 没有事情做的时候:农~。忙里偷~。 4. 与正事无关的:~谈。~人免进。~话。 5. 栅栏。 6. 防御:防~。
【邀】1. 约请:~请。~集。应~。 2. 取得,希求:~赏。~准。~宠。~功请赏。 3. 阻留:~击(拦击)。~截。
【邀】《廣韻》于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伊消切《正韻》伊堯切,音腰。《廣韻》遮也。《晉書·陶潛傳》王弘令潛故人齎酒于半道,邀之。又《正韻》招也。《李白詩》舉杯邀明月。又《集韻》求也。通作徼。《中庸》小人行險以徼倖。又《正韻》通作要。《孟子》使數人要於路。《又》修其天爵,以要人爵。漢典考證:〔《晉書·陶潛傳》王弘令潛故人,賷酒于半道邀之。〕 謹照原文賷改齎。 考證:〔《晉書·陶潛傳》王弘令潛故人,賷酒于半道邀之。〕 謹照原文賷改齎。
【伴】1. 同在一起而能互助的人:伙~。~侣。 2. 陪同:~随。陪~。~和(hè)。~舞。~奏。~读(古代官名,中国宋代有南北院伴读,负责宗室子弟的教学,辽、金至明代,皆为亲王府官)。
【伴】《廣韻》蒲管切,盤上聲。侶也,依也,陪也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薄半切,盤去聲。義同。宋時有館伴使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普半切,音判。《詩·大雅》伴奐爾游矣。《註》伴奐,閒暇意。又《韻補》叶皮變切,音卞。《楚辭·九章》衆駭遽以離心兮, 又何以爲此伴也。同極而異路兮,又何以爲此援也。援音是願。
【簇】1. 聚集,丛凑,或丛聚成的堆或团:~拥。~聚。~生。~居。花团锦~。 2. 〔~新〕极新,常用来形容衣服。 3. 量词,用于聚集成团的东西:一~鲜花。
【簇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千木切,音鏃。小竹。又千切,音湊。《史記·律書》正月律中泰簇。泰簇者,言萬物簇生也。《註》簇,千豆切《白虎通》簇者,凑也,言萬物始大凑地而出之也。又《玉篇》楚角切。矢金也。又《集韻》測角切,音娕。作餠具。
【女】1. 女性,与“男”相对。古代以未婚的为“女”,已婚的为“妇”。现通称“妇女”:~人。~士。~流(含轻蔑意)。少(shào )~。 2. 以女儿作为人的妻(旧读nǜ)。 3. 星名,二十八宿之一。亦称“婺女”、“须女”。 | ◎ 古同“汝”,你。 汉
【女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尼呂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碾與切,茹上聲。《博雅》女,如也。言如男子之敎,人之陽曰男,隂曰女。《易·繫辭》坤道成女。《詩·小雅》乃生女子,載寢之地,載衣之裼,載弄之瓦。《禮·內則》女子生,設帨於門右。《淮南子·地形訓》土地各以類生,澤氣生女。又已嫁曰婦,未字曰女。《禮·曾子問》嫁女之家,三夜不息燭,思相離也。又星名。須女四星,主布帛,爲珍寶藏,一名婺女。十二月旦在北,二月旦中。又織女三星,天女也,主苽果絲帛,見《星經》。又水名。《山海經》嶧臯之山,其水出焉,東流注于激女之水。又女,九天
【笙歌】nggē(1)[playingandsinging](2)和笙之歌(3)泛指奏乐唱歌;笙歌鼎沸(形容音乐歌舞热闹非凡)
【笙歌】。亦谓吹笙唱歌。《礼记·檀弓上》:“孔子既祥,五日弹琴而不成声,十日而成笙歌。”唐王维《奉和圣制十五夜然灯继以酬客应制》:“上路笙歌满,春城漏刻长。”宋张子野《南歌子》词:“相逢休惜醉颜酡,赖有西园明月照笙歌。”明梁辰鱼《浣纱记·投吴》:“千门花月笑相迎,香风满路笙歌引。”2.泛指奏乐唱歌。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西湖主》:“归过洞庭,见一画舫,雕槛朱窗,笙歌幽细,缓荡烟波。”朱自清《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》:“过了大中桥,便到了灯月交辉、笙歌彻夜的秦淮河;这才是秦淮河的真面目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