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平 平
拼音: yì lùn|lún jué xiǎo chén
【议】1. 意见,言论:~论。提~。建~。 2. 讨论,商量:商~。会~。协~。~案。~决。~价。 3. 评论是非,多指责备:非~。恐招物~。 4. 旧时文体的一种,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:奏~。驳~。
【议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宜寄切,音義。《說文》語也。《徐曰》定事之宜也。《廣雅》言也,謀也。《廣韻》評也。《正韻》謪也。《易·節卦》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。《書·周官》議事以制。《禮·曲禮》公事不私議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六合之內,聖人論而不議。《文中子·問易篇》議其盡天下之心乎。《註》續書有議。又《廣韻》擇也。《儀禮·有司徹》乃議侑于賔以異姓。《鄭註》議猶擇也。擇賔之賢者,可以侑尸,必用異姓廣敬也。又《玉篇》法有八議。《周禮·秋官·小司》以八辟麗邦法,附罰。一議親,二議故,三議賢,四議能,五議功,六議貴,七議勤
【论】1. 分析判断事物的道理:~断。~点。~辩。~据。~者。议~。讨~。辩~。 2. 分析阐明事物道理的文章、理论和言论:理~。舆~。专~。社~。 3. 学说,有系统的主张:系统~。 4. 看待:一概而~。 5. 衡量,评定:~罪。~功行赏。 6. 按照:~件。~资排辈。 7. 姓。 | 1. 古同“伦”,条理。 2. 〔~语〕中国古书名,内容主要是记载孔子及其门人的言行。 3. 古同“抡”,挑选。 典网
【论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盧昆切,音崘。《說文》議也。《廣韻》說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·賈疏》直言曰論,答難曰語。論者,語中之別,與言不同。又《論語·序解正義》論者,綸也,輪也,理也,次也,撰也。以此書可經綸世務,故曰綸,圓轉無窮故曰輪,蘊含萬理故曰理,篇章有序故曰次,羣賢集定故曰撰。《文心雕龍》昔仲尼微言,門人追述,故仰其經目,稱爲論語,蓋羣論立名,始于兹矣。又《釋名》倫也,有倫理也。《玉篇》思理也。《詩·大雅》於論鼓鐘。《傳》思也。《鄭箋》論之言倫也。《朱傳》言得其倫理也。又《增韻》紬繹討論也
【绝】1. 断:~种。~缘。~嗣。~情。~迹。断~。杜~。灭~。空前~后。 2. 尽,穷尽:~命。~望。~境。~棋。气~。 3. 极,极端的:~妙。~密。~壁。~无仅有。 4. 独特的,少有的,没有人能赶上的:~色。~技。~伦。~唱。~代。 5. 一定的,肯定的:~对。~然。 6. 越过:“假舟楫者,非能水也,而~江河。” 7. 旧体诗的一种体裁:~句。五~。 典
【绝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情雪切《韻會》徂雪切,音截。《說文》斷絲。从糸从刀从卪,象不連體絕二絲。《廣韻》絕作絶,非。《博雅》斷也。《玉篇》滅也。《書·甘誓》天用勦絕其命。又《詩·小雅》終踰絕險。《箋》踰度陷絕之險。又《禮·月令》振乏絕。《疏》不續曰絕。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祝》辨九祭,七曰絕祭。《註》絕肺以祭,謂之絕祭。又《爾雅·釋木》正絕流曰亂。《註》直橫流也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絕漢抵營室。《註》索隱曰:絕,度也。《荀子·勸學篇》假舟檝者,非能水也,而絕江河。《註》絕,過也。又《屈原·離騷》萎絕其何傷兮。《註
【小臣】1.春秋以后指卑微的小吏。《礼记·礼运》:“故政不正,则君位危;君位危,则大臣倍,小臣窃。”孔颖达疏:“大臣谓大夫以上……小臣,士以下。”清叶廷琯《吹网录·闭城门大搜扬雄待诏二事芟正文留考异》:“始知荐雄者,不特非王音,且亦非王根也。然庄(杨庄)乃小臣,但能诵之帝前;根则执政,既已奇而召为门下史,遂荐之於帝,同时并行,固无不可。”2.宫中执役的宦官。《国语·晋语二》:“驪姬与犬肉,犬毙。饮小臣酒,亦毙。”韦昭注:“小臣,官名,掌阴事阴命,阉士也。”3.臣子在君王前的自称。《书·召诰》:“﹝召公﹞拜手稽首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