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效吾咏诗声——吾雏

平仄:仄 平 仄 平 平

拼音: xiào wú|yù yǒng shī shēng

效吾咏诗声释义

【效】1. 摹仿:~法。仿~。上行下~。~尤(明知别人的行为是错的而照样去做)。  2. 功用,成果:~验。~果。成~。有~。功~。~益。~用。~应。~率。  3. 尽、致:~力。

【效】《廣韻》胡敎切《集韻》後敎切《韻會》後學切,音校。《說文》象也。《玉篇》法效也。《廣韻》學也。《增韻》放也。《易·繫辭》效法之謂坤。《左傳·莊二十一年》鄭伯效尤。又《禮·曲禮》效馬效羊者,右牽之。《註》效,猶呈也。又《左傳·文八年》效節於府人而出。《註》效,猶致也。又《左傳·昭二十六年》宣王有志,而後效官。《註》效,授也。又《廣韻》效驗也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儒者,己試之效。又《廣韻》效力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願效愚忠。又《類篇》一曰功也。《前漢·尹賞傳》追思其功效。又《增韻》勉也。《韻會》一曰具也。《九經字樣

【吾】1. 我,我的:~身。~国。~辈。  2. 姓。 | ◎ 古同“御”,抵御。

【吾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訛胡切,音梧。《說文》我自稱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吾,我也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我張吾三軍,而被吾甲兵。《楚辭·九章註》朱子曰:此篇多以余吾稱,詳其文意,余平而吾倨也。又《廣韻》御也。執金吾,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中尉,秦官,武帝太初元年,更名執金吾。《註》師古曰:金吾,鳥名也,主辟不祥。天子出行,職主先導,以禦非常,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。又《後漢·百官志》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,月三繞行宮外,及主兵器。吾猶禦也。《註》應劭曰:執金革,以禦非常。又《集韻》棒名

【咏诗】吟诗。《国语·鲁语下》:“诗所以合意,歌所以咏诗也。今诗以合室,歌以咏之,度於法矣。”汉张衡《思玄赋》:“双材悲於不纳兮,并咏诗而清歌。”

【声】1. 物体振动时所产生的能引起听觉的波:~音。~带。  2. 消息,音讯:~息。不通~气。  3. 说出来让人知道,扬言,宣称:~明。~辩(公开辩白)。~泪俱下。~嘶力竭。  4. 名誉:名~。  5. 音乐歌舞:~伎(女乐,古代的歌姬舞女)。~色。

【声】《字彙》同。《正字通》俗聲字。(聲)〔古文〕殸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書盈切《正韻》書征切,聖平聲。《說文》音也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,歌永言,聲依永,律和聲。《傳》聲謂五聲,宮商角徵羽也。《禮·月令》仲夏之月,止聲色。《註》聲謂樂也。又凡響曰聲。《張載·正蒙》聲者,形氣相軋而成。兩氣者,谷響雷聲之類。兩形者,桴鼓叩擊之類。形軋氣,羽扇敲矢之類。氣軋形,人聲笙簧之類。皆物感之良能,人習而不察耳。《韻會》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。又聲敎。《書·禹貢》東漸于海,西被于流沙,朔南曁聲敎,訖于四海。《左傳·文六年》樹之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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