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八微
平仄:仄 平 平
拼音: xìng huā xī
【杏】◎ 落叶乔木,叶卵形,花白色或淡红色,果实称“杏儿”、“杏子”,酸甜,可食:~仁儿。~黄。
【杏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何梗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下梗切,音荇。《說文》果名。《格物叢話》杏實,味香於梅,而酸不及,核與肉自相離。《盧諶·祭法》夏祀用杏。《管子·地員篇》五沃之土,其木宜杏。《文獻通考》杏多實不蟲,來年秋禾善。又《周禮·司爟註》夏取棗杏之火。又《左思·吳都賦·李善註》平仲果,其實如銀。一名銀杏。又北杏,地名。《春秋·莊十三年》齊侯會於北杏。又《神仙傳》廬山有杏林,董奉故里。漢典考證:〔《禮·祭法》夏祠用杏。〕 謹按禮祭法無此語。太平御覽引盧諶祭法曰夏祠用杏。謹將禮字改爲盧諶。祠字改爲祀字。 考證:〔《
【花】1. 植物的繁殖器官,典型的由“花托”、“花萼”、“花冠”、“雌蕊群”和“雄蕊群”组成,有各种形状和颜色,一般长得很美丽,有的有香味,凋谢后结成果实。 2. 供观赏的植物:~木。~草。~匠。~事(游春看花等事)。 3. 形状像花的东西:雪~。浪~。钢~。火~。棉~(棉的絮亦称花)。礼~(烟火)。挂~(指战斗中受伤)。 4. 用花装饰的:~圈(quān )。~篮。~灯。~车。 5. 具有条纹或图形的,不只一种颜色的:~样。~边。~~绿绿。印~。 6. 指“痘”:天~(一种急性传染病)。 7. 混
【花】〔古文〕蘤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呼瓜切,音譁。《正字通》草木之葩也。《歐陽修·花品序》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,稱牡丹則直曰花。又地名。《廣州志》南海縣有花田。又姓。唐有花驚定。《杜甫詩》成都猛將有花卿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宋有尚書郞花尹。又《韻補》音訶。《棗據詩》延首觀神州,廻晴盻曲阿。芳林挺修榦,一歲再三花。 《說文》本作華。榮也。从艸,鄭氏曰:,象華葉垂敷之形,亏象蔕萼也。《唐韻古音》按花字,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,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,或是後人攺易。唯《後漢書·李諧·述身賦》曰:樹先春而動色,草迎歲而發花。
【稀】1. 事物中间距离远、空隙大,与“密”相对,~疏。~落(luò)。~客。依~。 2. 浓度小,含水分多的,与“稠”相对:~薄。~料。~释。 3. 少:~少。~罕。~奇。古~之年。 4. 用在“烂”、“松”等形容词前面,表明程度深:~烂。~碎。~松。
【稀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香依切,音希。《說文》疏也。《徐曰》當从爻从巾。爻者,希疏之義,與爽同意,巾象禾之根莖。至於莃晞皆當从稀省,何以知之,說文無希字故也。又姓。見《姓苑》 《集韻》通作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