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二十三旱
平仄:仄 平 平 仄 仄
拼音: wèi hé|hè|huó|huò|hú xǐng sàn|sǎn
【未】1. 不,不曾,没有:~必。~曾(céng )。~来。~尝。~竟(没有完成的)。~及(a.没有来得及;b.没有达到)。 2. 地支的第八位,属羊。 3. 用于记时:~时(下午一点至三点)。 4. 放在句末,表示疑问:“君除吏尽~?吾亦欲除吏”。 典
【未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沸切,音味。《說文》未,味也。六月,百果滋味已具,五行木老於未,象木重枝葉之形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未曰協洽。《禮·月令註》季夏者,斗建未之辰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昧薆於未。《釋名》未,昧也。日中則昃,向幽昧也。又《玉篇》未猶不也,未有不,卽有也。又未央,複姓。見《李淳風·乙巳占》。
【和】1. 相安,谐调:~美。~睦。~谐。~声。~合(a.和谐;b.古代神话中象征夫妻相爱的两个神)。~衷共济。 2. 平静:温~。祥~。~平。~气。~悦。~煦。惠风~畅。 3. 平息争端:讲~。~约。~议。~亲。 4. 数学上指加法运算中的得数:二加二的~是四。 5. 连带:~盘托出(完全说出来)。~衣而卧。 6. 连词,跟,同:我~老师打球。 7. 介词,向,对:我~老师请教。 8. 指日本国:~服(日本式服装)。~文。大~民族。 9. 体育比赛不分胜负的结果:~棋。~局。 10. 姓。
【醒】1. 睡眠状态结束或尚未入睡:如梦方~。 2. 酒醉、麻醉或昏迷后神志恢复正常状态:~酒。 3. 泛指头脑由迷糊而清楚:~悟。觉(jué)~。清~。提~。猛~。 4. 明显、清楚:~目。~眼。
【醒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桑經切《正韻》先靑切,音星。《說文》醉解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醒,以戈逐子犯。《前漢·蓋寬饒傳》次公醒而狂,何必酒也。《楚辭·漁父》衆人皆醉我獨醒。又《增韻》夢覺也。又《廣韻》蘇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銑挺切《正韻》息井切,星上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蘇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新佞切《正韻》息正切,星去聲。《韓愈·東都遇春詩》朝曦入牖來,鳥喚昏不醒。又《字彙補》子淸切,音精。星名。《孫氏瑞應圖》大醒,景星也。
【散】1. 分开,由聚集而分离:分~。解~。涣~。~落。~失。~逸。 2. 分布,分给:~布。~发(fā)。天女~花。 3. 排遣:~心。~闷(mèn)。 4. 解雇:他干的不好,让那家饭店给~了。 | 1. 没有约束,松开:松~。~漫。懒~。~曲。~记。~板。~文。披~头发。 2. 分开的,分离的:~居。~乱。~座。~兵游勇。 3. 零碎的:~碎。~装。~页。 4. 中医称药末:~剂。丸~膏丹。
【散】〔古文〕枚《廣韻》《韻會》蘇旱切《集韻》顙旱切,音傘。,通作散。《易·說卦》風以散之。《禮·曲禮》積而能散。又《公羊傳·莊十二年》散舍諸宮中。《註》散,放也。又《博雅》布也。《廣韻》散,誕也。《增韻》又宂散,閒散。《韻會》不自檢束爲散。《莊子·養生主》散人又惡知散木。《註》不在可用之數。又姓。《書·君奭》有若散宜生。《傳》散氏,宜生名。又酒尊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鬯人》凡疈事用散。《註》漆尊也,無飾曰散。《儀禮·燕禮》酌散西階上。《註》酌散者,酌方壷酒也。《禮·禮器》賤者獻以散。《註》五升曰散。○按《周禮》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