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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授明威法箓——女冠子

韵脚:入一屋

平仄:平 仄 平 平 仄

拼音: xīn shòu míng wēi fǎ lù

新授明威法箓释义

【新】1. 刚有的,刚经验到的;初始的,没有用过的,与“旧”、“老”相对:~生。~鲜。~奇。~贵。~绿。~星。~秀。~闻。~陈代谢。  2. 性质改变得更好,与“旧”相对:改过自~。推陈出~。  3. 不久以前,刚才:~近。  4. 表示一种有异于旧质的状态和性质:~时代。~社会。~观念。~思维。  5. 称结婚时的人或物:~娘。~郎。~房。  6. 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简称。  7. 姓。 典

【新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息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斯人切《正韻》斯鄰切,音辛。《說文》取木也。又《博雅》初也。《易·大畜》日新其德。《書·胤征》咸與惟新。《詩·豳風》其新孔嘉。《禮·月令》孟秋,農乃登穀,天子嘗新,先薦寢廟。又《唐書·禮樂志》正旦羣臣上千秋萬歲壽,制曰履新之慶。又姓。《晉語》新穆子。又複姓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新垣衍。《註》索隱曰:新垣,姓。衍,名也,爲梁將。又州名。漢屬合浦郡,梁立新州。又《詩·小雅》薄言采芑,于彼新田。《朱傳》田一歲曰葘,二歲曰新田。又《韻補》叶蘇前切。《道藏歌》終劫複始劫,愈覺靈顏

【授】1. 给,与:~予。~权。~命。~奖。~旗。~衔。~意。  2. 教,传给:~业。

【授】《唐韻》殖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是酉切,受上聲。《說文》予也。《廣韻》付也。又《集韻》承呪切,音壽。義同。《詩·鄭風》還,予授子之粲兮。《禮·曲禮》男女不親授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沛公殆天授。《前漢·翟方進傳》當大都授時。《註》總集諸生,大講授也。又姓。漢有授異眾。 《集韻》或作。唐武后改作。武后造授字,以爲正,、、譌。

【明】1. 亮,与“暗”相对:~亮。~媚。~净。~鉴(a.明镜;b.指可为借鉴的明显的前例;c.明察)。~灭。~眸。~艳。~星。~珠暗投(喻怀才不遇或好人失足参加坏团伙,亦泛指珍贵的东西得不到赏识)。  2. 清楚:~白。~显。~晰。~了。~确。~朗。  3. 懂得,了解:~哲保身。不~事理。深~大义。  4. 公开,不隐蔽:~说。~讲。~处。  5. 能够看清事物:~察秋毫。耳聪目~。眼~手快。  6. 睿智:英~。贤~。~君。  7. 视觉,眼力:失~。  8. 神灵,泛指祭神供神之物:~器(殉葬用的器物,

【明】〔古文〕朙《廣韻》武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眉兵切,音鳴。《說文》照也。《易·繫辭》日月相推,而明生焉。《又》縣象著明,莫大乎日月。《疏》日月中時,徧照天下,無幽不燭,故云明。《史記·歷書》日月成,故明也。明者,孟也。又《易·乾卦》大明終始。《疏》大明,曉乎萬物終始。又《易·乾卦》天下文明。《疏》有文章而光明。又《書·堯典》欽明文思安安。《疏》照臨四方謂之明。又《書·舜典》黜陟幽明。《傳》升進其明者。又《書·太甲》視遠惟明。《疏》謂監察是非也。又《洪範》視曰明。《傳》必淸審。又《詩·小雅》祀事孔明。《

【威】1. 表现出来使人敬畏的气魄:~力。~风。权~。  2. 凭借力量或势力:~胁。~慑。 典

【威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於非切,音蝛。尊嚴也。《易·大有》威如之吉。《書·洪範》惟辟作威。《周禮·天官》賞以馭其威。《吳語》夫固知君王之蓋威以好勝也。又《諡法》猛以剛果,彊義執政,曰威。又婦稱姑爲威姑。猶子稱父爲嚴君。《說文》威,姑也,引漢律婦告威姑。《正字通》按漢律威姑二字宜連讀,信如說文訓,似告姑姑,豈成文理。又南威,美人名。又虎脅兩旁及尾端有骨如乙,名虎威,見《酉陽雜俎》。又伊威,蟲名。《爾雅·釋蟲》作蛜蝛。《詩·豳風》伊威在室。又與畏通。《莊子·漁父篇》未嘗見夫子遇人如此其威也。《註》威畏

【法】1.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  2.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  3. 仿效:效~。  4.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~式。~帖。  5. 佛家的道理:佛~。~号。~轮。~像。~门。  6. 道家佛家的所

【箓】1. 帝王自称其所谓天赐的符命之书,作为御制天下的凭证。  2. 簿籍:鬼~。  3. 道教记载上天神名的书。

【箓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盧谷切,音祿。《說文》竹高篋也。 《集韻》簏或从彔。通作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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