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七志
平仄:仄 平 平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gōng shì zhú 1|1 jiāo xǐ|xiǎn zú
【公】1. 正直无私,为大家利益:~正。~心。大~无私。 2. 共同的,大家承认的:~理。~式。~海。~制。 3. 国家,社会,大众:~共。~安(社会整体的治安)。~众。~民。~论(公众的评论)。 4. 让大家知道:~开。~报。~然。 5.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:三~(中国周代指“太师”、“太傅”、“太保”;西汉指“大司徒”、“大司马”、“大司空”)。~子。~主。 6. 敬辞,尊称男子:海~。包~。诸~(各位)。 7. 雄性的:~母。~畜。 8.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:~~。外~(外祖父)。 9.
【公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古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沽紅切,音工。《說文》平分也。从八从厶。八,猶背也。厶音私。《韓非曰》自營爲厶,背厶爲公。《徐曰》會意。《爾雅·釋言》無私也。《書·周官》以公滅私,民其允懷。又《玉篇》方平也,正也,通也。又《禮·禮運》大道之行,天下爲公。《註》公猶共也。又爵名,五等之首曰公。《書·微子之命》庸建爾于上公。又三公官名。《韻會》周太師,太傅,太保爲三公。漢末大司馬,大司徒,大司空爲三公。東漢太尉,司徒,司空爲三公。又官所曰公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。又父曰公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家公執
【事】1.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~情。~件。~业。 2. 变故:~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~端。 3. 职业:谋~(指找职业)。 4. 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~了。 5. 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~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 6. 做,治:不~生产。无所~事。 7. 服侍:~父母。
【事】〔古文〕叓《唐韻》鉏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仕吏切,音示。大曰政,小曰事。《廣韻》使也,立也,由也。《釋名》事,偉也。偉立也。凡所立之功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六府三事允治。又《詩·小雅》三事大夫,莫肯夙夜。《註》三公也。又《詩·大雅》三事就緒。《註》三農之事也。又奉也。《禮·曲禮》年長以倍。則父事之。又營也,治也。《史記·曹參世家》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,見參不事事。又《廣韻》《類篇》側吏切。事刃,與倳剚同。別見人部倳字註。又《韻補》叶逝支切,音時。《蔡邕詞》帝曰休哉,命公三事。乃耀柔嘉,是式百司。又叶詩紙切,音始。
【竹】1. 常绿多年生植物,春日生笋,茎有很多节,中间是空的,质地坚硬,种类很多。可制器物,又可做建筑材料:~子。~叶。~笋。~编(用竹篾编制的工艺品)。~刻。 2. 指竹制管乐器:金石丝~。 3.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。 4. 姓。
【竹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張六切《正韻》之六切,音竺。《說文》冬生靑艸,象形。下垂箁箬也。《竹譜》植類之中,有物曰竹。不剛不柔,非草非木。小異空實,大同節目。《又》竹雖冬蒨,性忌殊寒。九河鮮育,五嶺實繁。《詩·衞風》綠竹猗猗。《禮·月令》日短至,則伐木取竹箭。《周禮·夏官》東南曰揚州,其利金、錫、竹箭。《史記·貨殖傳》渭川千畝竹,其人與千戸侯等。《釋名》竹曰个。《淮南子·俶眞訓》竹以水生。又八音之一。《周禮·春官》播之以八音:金石土革絲木竹。《禮·樂記》竹聲濫,濫以立會,會以聚衆。《史記·律書註》古律用竹。
【莎】◎ 〔~草〕多年生草本植物,地下的块根称“香附子”,可入药。 | ◎ 多用于人名、地名。
【莎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蘇禾切《正韻》桑何切,音唆。草名。《說文》薃侯也。一名侯莎。《爾雅翼》莖葉似三稜,根周匝多毛,謂之香附子。一名雀頭香。《博雅》地毛,莎也。又木名。《廣韻》似桄榔,其樹出麪。又《前漢·馮奉世傳》莎車王萬年。《註》莎車,國名。又亭名。《水經注》莎泉南流,水側有莎泉亭。又《集韻》師加切,音沙。蟲名。《詩·豳風》六月莎雞振羽。又宣佳切,音綏。挼莎,以手切摩也。《禮·曲禮》共飯不澤手。《疏》澤謂挼莎。又摩莎洓之,出其香汁。又《韻補》莎草之莎,叶音綏。《馬融·廣成頌》鎭以瑤臺,純以金堤,樹以蒲
【浇】1. 由上往下淋,洒:~花。 2. 灌溉:~地。 3. 把液汁倒入模型:~版。~筑。~铸。 4. 刻薄:~薄。~漓。
【浇】《唐韻》古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堅堯切,音驍。《說文》也。一曰薄也。《後漢·循吏傳》澆淳散樸。又姓。明總兵澆彧。又《集韻》《類篇》力交切,音聊。水洄洑貌。《王逸楚辭註》回波爲澆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五弔切《集韻》倪弔切,音顤。人名。寒浞子。又《集韻》魚到切,音傲。義同。或作。
【洗】1. 用水去掉污垢:~脸。~涮。~涤。~澡。~心革面(喻彻底悔改)。 2. 清除干净:清~。 3. 像水洗一样抢光,杀光:~劫。 4. 昭雪冤枉:~雪。~冤。 5. 照相的显影定影:冲~。~印。 6. 玩牌时把牌搀和整理:~牌。 7. 基督教接受个人入教时的仪式:受~。~礼。 8. 盛水洗笔的器皿:笔~。 9. 把磁带上的录音或录像去掉。 | ◎ 同“冼”。
【洗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蘇典切,音銑。《說文》洒足也。《史記·高祖紀》使兩女子洗足。又潔也。《書·酒誥》自洗腆致用酒。又姑洗,律名。《周語》姑洗所以修百物,考神納賔。《白虎通·五行論》洗者,鮮也。又姑洗,鐘名。見《左傳·定四年》。又洗馬,官名。又姓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先禮切《正韻》想禮切,音姺。與洒同。滌也。《易·繫辭》聖人以此洗心,退藏于密。又承水器也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設洗于東榮。又石名。《山海經》華山之首曰錢來之山,其下多洗石。又洗手,花名。《楓窻小牘》雞冠花,汴人謂之洗手花。漢典考證
【足】1. 脚:~下(对对方的敬称)。~迹。~球。~坛。失~。高~(敬辞,称别人的学生)。举~轻重。画蛇添~。 2. 器物下部的支撑部分:鼎~。碗~。 3. 充分,够量:~月。~见。~智多谋。 4. 完全:~以。~色。 5. 值得,够得上:不~为凭。微不~道。 6. 增益:以昼~夜。
【足】〔古文〕疋《唐韻》卽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縱玉切,音哫。《說文》人之足也。在下,从止口。《註》徐鍇曰:口象股脛之形。《釋名》足,續也,言續脛也。《易·說卦》震爲足。《疏》足能動用,故爲足也。《禮·玉藻》足容重。《註》舉欲遲也。又《廣韻》滿也,止也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矧予之德,言足聽聞。《詩·小雅》旣霑旣足。《禮·學記》學然後知不足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知足不辱。又不可曰不我足。《吳語》天若棄吳,必許吾成而不吾足也。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虃,百足。《註》音纖。又姓。《戰國策》足强。《註》韓人。又《廣韻》子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