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二十文
平仄:仄 平 仄 平 仄 平 平 平 平 仄 平
拼音: dì dìng tàn wú shí sì xī pāi fēn|fèn jīn huái
【第】1. 次序:~一。次~。等~。 2. 科举考试及格的等次:科~。及~。落~。 3. 封建社会官僚贵族的大宅子:宅~。府~。门~。进士~。 4. 但:运动有益于健康,~不宜过于剧烈。 5. 姓。
【第】《廣韻》特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大計切,音弟。次第也。《左傳·哀十六年》子西曰:楚國第我死,令尹、司馬非勝而誰。《註》用士之次第。又但也。《史記·陳丞相世家》陛下第出僞遊雲夢。《註》第,且也,但也。又第宅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爲列侯者賜大第。《註》孟康曰:有甲乙次第,故曰第也。《司馬相如·喻巴蜀檄》位爲通侯,居列東第。又複姓。《後漢·第五倫傳》齊諸田徙園陵者多,故以次第爲氏,有第五、第八等氏。又同弟。《說文》第本作弟,韋束之次第也。今爲兄弟字。又《集韻》一曰順也。又《韻會》舊註作苐,非。苐,草也。漢典考
【定】1. 不动的,不变的:~额。~价。~律。~论。~期。~型。~义。~都(dū)。~稿。~数(shù)(a.规定数额;b.指天命;c.规定的数额)。断~。规~。鉴~。 2. 使不变动:~案。~罪。决~。确~。 3. 平安,平靖(多指局势):大局已~。 4. 镇静,安稳(多指情绪):心神不~。 5. 确凿,必然的:必~。镇~。 6. 预先约妥:~计。~情。~货。~做。 7. 姓。
【定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徑切,庭去聲。《說文》安也。《增韻》靜也,正也,凝也,決也。《易·說卦》天地定位。《書·堯典》以閏月定四時成歲。《禹貢》震澤底定。又《禮·王制》論進士之賢者,以告於王,而定其論。《註》謂各署其所長也。又止也。《書·洛誥》公定,予往已。《註》成王欲周公止洛,自歸往宗周也。又《儀禮·鄕飮酒禮》羹定。《註》定猶熟也。《疏》熟卽止,故以定言之。又《諡法》純行不差,安民法古,曰定。又州名。漢中山郡,唐改定州,以安定天下爲名。又丘名。《爾雅·釋丘》左澤曰定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
【叹】1. 因忧闷悲痛而呼出长气:~气。~息。悲~。~惋。长吁短~。 2. 因高兴、兴奋、激动而发出长声:~赏。~服。赞~。~观止矣(指赞美看到的事物好到极点)。 3. 吟咏:咏~。一唱三~。
【叹】《龍龕》音以。又《川韻》作又字。(嘆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他案切《正韻》他晏切,音炭。《說文》吞歎也。一曰太息也。與歎同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他干切《正韻》他丹切,音灘。義同。《詩·王風》嘅其嘆矣,遇人之艱難矣。《釋文》嘆,本亦作歎,吐丹反,協韻也。又《大雅》而無永嘆。《釋文》歎,他安反,字或作嘆。又叶他絹切,音。《曹植賦》入空室而獨倚,對牀幃而切歎。歎叶上見。又叶他涓切,音天。《曹大家·東征賦》陟封丘而踐路兮,慕京師而竊嘆。小人性之懷土兮,自書傳而有焉。zdic&
【无】◎ 没有,与“有”相对;不:~辜。~偿。~从(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)。~度。~端(无缘无故)。~方(不得法,与“有方”相对)。~非(只,不过)。~动于衷。~所适从。 典
【无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武夫切,音巫。《說文》,亡也。奇字,无通。王育說,天屈西北爲无。《易·乾卦》无咎。《釋文》无音無。易內皆作此字。《藝苑雄黃》无亦作亡。古皆用亡无,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。詩、書、春秋、禮記、論語本用无字,變篆者變爲無,惟易、周禮盡用无。然論語亡而爲有,我獨亡,諸無字,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,故不改也。又《廣韻》莫胡切,音模。南无,出《釋典》。(無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武扶切《廣韻》武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微夫切,音巫。《說文》亡也。《玉篇》不有也。《書·舜典》剛而無虐,而無傲。又《益
【十】1. 数名,九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拾”代)。 2. 表示多、久:~室九空。 3. 表示达到顶点:~足。~成。
【十】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是執切《集韻》寔入切《正韻》寔執切,音拾。《說文》十,數之具也。一爲東西,丨爲南北,則四方中央具矣。易,數生于一,成于十。《易·繫辭》天九地十。《前漢·韓安國傳》利不十者,不易業。又通作什。《孟子》或相什百。《前漢·谷永傳》天所不饗,什倍於前。《枚乗傳》此其與秦地相什,而功相百。又《韻會》令官文書借作拾。又《陸游老學菴筆記》轉平聲,可讀爲諶。白樂天詩:綠浪東西南北路,紅欄三百九十橋。宋文安公宮詞:三十六所春宮館,一一香風送管絃。鼂以道詩:煩君一日殷勤意,示我十年感遇詩。
【四】1. 数名,三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肆”代):~方。~边。~序(即“四季”)。~体(a.指人的四肢;b.指楷、草、隶、篆四种字体)。~库(古籍经、史、子、集四部的代称。亦称“四部”)。~君子(中国画中对梅、兰、竹、菊四种花卉题材的总称)。 2.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“6”。
【四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息利切,音泗。《說文》囗,四方也。八,別也。囗中八,象四分之形。又《玉篇》隂數次三也。《正韻》倍二爲四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一地二,天三地四,天五地六,天七地八,天九地十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《又》兩儀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宋有四象,慶元閒知汀州府。又《正字通》今官司文移變四作肆,防詐譌易,非四之本義也。又《集韻》息七切,音悉。關中謂四數爲悉。○按《正字通》云平聲音司,引《樂譜》四五讀司烏,不知此特口變易,非四有司音也。《正字通》誤。
【息】1. 呼吸时进出的气:鼻~。喘~。叹~。窒~。瞬~万变。 2. 停止,歇:休~。歇~。~怒。~兵。~事宁人。~止。平~。偃旗~鼓。 3. 繁殖,滋生:休养生~。滋~。 4. 音信:消~。信~。 5. 儿女:子~。 6. 利钱:~率(lǜ)。利~。月~。
【息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相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悉卽切,音熄。《說文》喘也。《增韻》一呼一吸爲一息。又大聲歎曰太息。《戰國策》閔王太息。《註》長出氣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喟然太息。《師古註》太息之大也。又累氣曰累息。《後漢·任延傳》吏民累息。 一曰止也。《禮·檀弓》細人之愛人也,以姑息。《註》息猶安也。言苟且取安也。王氏曰:且止之辭。又處也。《詩·小雅》無恆安息。《傳》息,猶處也。又生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以保息六養萬民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者不可息。《師古註》息謂生長。言劓刖之徒,不可更生長也。又《禮·月令註》陽生
【拍】1. 用手掌打:~击。~掌。~抚。~案叫绝。 2. 浪涛冲击:~岸。 3. 拍打东西的用具:~子(亦是计算乐音长短的单位)。 4. 乐曲的节奏:~节。 5. 摄影:~摄。~照。~片子。 6. 发出:~发。~电报。 7. 阿谀,巴结:~马屁。吹吹~~。
【拍】《廣韻》《正韻》普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匹陌切,音魄。《說文》本作。拊也。《釋名》搏也。以手搏其上也。《唐書·曹確傳》優人李可及,能新聲自度曲,少年爭慕之,號爲拍彈。《晹樂書》九部樂有拍板,韓文公目爲樂句。《琴集》大胡笳十八拍,小胡笳十九拍,蔡琰作。又拍張,手搏捽,胡之戲也。《南史·王敬則傳》善拍張,宋帝使跳刀,接無不中,仍撫髀拍張。又《集韻》莫白切,音陌。擊也。亦與同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伯各切,音博。與胉膊同。《周禮·天官·醢人》饋食之豆,其實豚拍。《註》鄭杜皆以拍爲膊,謂脅也。或曰豚拍肩也,今河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
【襟怀】◎襟怀jīnhuái[bosom;mind]胸襟;胸怀;心胸襟怀坦白
【襟怀】胸怀;怀抱。晋张华《情》诗之三:“襟怀拥虚景,轻衾覆空牀。”宋晏殊《破阵子》词:“多少襟怀言不尽,写向蛮牋曲调中,此情千万重。”明高攀龙《与揭阳诸生书》:“意念高远,襟怀洒落。”冰心《往事二》三:“世事从头减去,感悟逐渐侵来,已滤就了水晶般清澈的襟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