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二十文
平仄:仄 仄 平 仄 仄 平
拼音: yún lǐ bǔ zhào guó shǐ
【云】1. 说话,引文:人~亦~。子曰诗~。~~(如此,这样;引用文句或谈话时,表示结束或有所省略)。 2. 文言助词,句首句中句末都用:~谁之思?岁~暮矣,着记时也~。 3. 水气上升遇冷凝聚成微小的水珠,成团地在空中飘浮:行~流水。~蒸霞蔚。 4. 指中国“云南省”:~腿(云南省出产的火腿)。
【云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王分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于分切,音雲。《說文》山川氣也。象回轉形。後人加雨作雲,而以云爲云曰之云。《正字通》與曰音別義同。凡經史,曰通作云。又運也。《管子·戒篇》天不動,四時云下,而萬物化。《註》云:運動貌。又狎昵往復也。《詩·小雅》昏姻孔云。《朱傳》云:旋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晉不鄰矣,其誰云之。《註》云:猶旋。旋歸之也。又語助。《詩·小雅》伊誰云憎。《史記·封禪書》秦文公獲若石云于倉北坂。又陸佃曰:云者,有應之言也。 《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》子朱曰:朱也當御。三云:叔向不應。又云云:衆語也
【李】1. 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:~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,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)。投桃报~。~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~不言,下自成蹊(喻为人只要忠诚、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)。 2. 姓。 3. 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称。
【李】〔古文〕杍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良以切《集韻》兩耳切《韻會》良士切,音里。《說文》果名。《素問》東方木也。《爾雅翼》李,木之多子者。《埤雅》李性難老,雖枝枯,子亦不細,其品處桃上。《詩·小雅》投我以桃,報之以李。又《韻會》世薦士謂之桃李。《劉向·說苑》樹桃李者,夏得休息,秋得其實焉。樹蒺藜者,夏不得休息,秋得其莿焉。世謂狄仁傑,桃李皆在公門,正用此事。又《博雅》行李,關驛也。又與理通。《左傳·僖十三年》行李之往來。《周語》行李以節逆之。《泊宅編》李理義通,人將有行,必先治,如孟子之言治任。理亦治也。又星名。《史
【补】1. 把残破的东西加上材料修理完整:缝~。~葺。亡羊~牢。 2. 把缺少的东西充实起来或添上:弥~。~充。贴~。~习。滋~。 3. 益处:不无小~。于事无~。
【肇】1. 开始,初始:~始。~生。~端。~基(开始建立基础,打基础)。~造(开始建立)。 2. 引发:~事(a.引起事故;b.闲事)。~祸。
【肇】《廣韻》治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紹切,音趙。《說文》擊也。又《廣韻》始也。《書·舜典》肇十有二州。《傳》肇,始也。又《仲虺之誥》肇我邦于有夏。《傳》始我商家國于夏世。又正也。《齊語》竱本肇末。《註》竱,等也。肇,正也。謂先等其本,以正其末也。又敏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肇,敏也。《書·酒誥》肇牽車牛,遠服賈。又長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肇,謀也。《詩·大雅》肇敏戎公,用錫爾祉。《傳》肇,謀也。《釋文》韓詩云:長也。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華山靑水之東有山,名曰肇山。又與兆同。《詩·大雅》以歸肇祀。《傳》肇,始也。始
【国史】原指当代人修纂的本朝实录和本朝历史,后泛指一个朝代的历史。《后汉书·班固传》:“既而有人上书显宗,告固私改作国史者,有詔下郡,收固繫京兆狱。”晋杜预《<春秋经传集解>序》:“诸侯亦各有国史。”唐司空图《商山》诗之一:“国史数行犹有志,只将谈笑继英尘。”田北湖《论文章源流》:“国史者,君民比并之史。”2.国之史官。《诗大序》:“国史明乎得失之迹,伤人伦之废,哀刑政之苛,吟咏情性,以风其上,达於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。”三国魏刘劭《人物志·流业》:“文章之材,国史之任也。”宋朱淑真《芍药》诗:“到底只留为謔赠,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