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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月之郊——上古之什补亡训传十三章。十月之郊一章

韵脚:下平五肴

平仄:平 仄 平 平

拼音: shí yuè zhī jiāo

(十月之郊释义

【十】1. 数名,九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拾”代)。  2. 表示多、久:~室九空。  3. 表示达到顶点:~足。~成。

【十】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是執切《集韻》寔入切《正韻》寔執切,音拾。《說文》十,數之具也。一爲東西,丨爲南北,則四方中央具矣。易,數生于一,成于十。《易·繫辭》天九地十。《前漢·韓安國傳》利不十者,不易業。又通作什。《孟子》或相什百。《前漢·谷永傳》天所不饗,什倍於前。《枚乗傳》此其與秦地相什,而功相百。又《韻會》令官文書借作拾。又《陸游老學菴筆記》轉平聲,可讀爲諶。白樂天詩:綠浪東西南北路,紅欄三百九十橋。宋文安公宮詞:三十六所春宮館,一一香風送管絃。鼂以道詩:煩君一日殷勤意,示我十年感遇詩。

【月】1. 地球最大的天然卫星(亦称“月亮”、“月球”):~光(月球反射太阳的光)。~蚀。  2. 计时单位:一~。~份。岁~不居(时光不停地流逝)。  3. 按月出现的,每月的:~刊。~薪。  4. 形状像月亮的,圆的:~饼。~琴。  5. 妇女产后一个月以内的时间:~子。

【月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魚厥切,音軏。《說文》闕也。太隂之精。《釋名》月,缺也,滿則缺也。《易·繫辭》隂陽之義配日月。《禮·祭義》月生於西。《公羊傳·莊二十五年註》月者,土地之精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月者,隂精之宗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水氣之精者爲月。又《書·堯典》以閏月定四時成歲。《傳》一歲十二月,月三十日,三歲則置閏焉。又《洪範》二曰月。《傳》所以紀一月。《疏》從朔至晦,大月三十日,小月二十九日。《禮·禮運》月以爲量。《註》天之運行,每三十日爲一月。又姓。金月彥明首建孔子廟,明洪武中有月輝、月文憲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
【郊】◎ 城外:~区。~外。~游。~野。荒~。

【郊】《唐韻》古肴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肴切,音交。《說文》距國百里爲郊。《爾雅·釋地》邑外謂之郊。《周禮·地官·載師》近郊、遠郊。《註》五十里爲近郊,百里爲遠郊。《書·費誓》魯人三郊、三遂。《註》國外曰郊,郊外曰遂。天子六軍,則六鄕、六遂。大國三軍,故魯三郊、三遂也。又祭名。冬至祀天于南郊,夏至祀地于北郊,故謂祀天地爲郊。又地名。《左傳·文三年》秦伯伐晉,取王官及郊。《註》晉地。又叶姑刀切,音高。《詩·衞風》碩人敖敖,說于農郊。《集傳》叶音高。漢典考證:〔《詩·衞風》碩人敖敖,說于農郊。《註》讀若高。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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