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十二庚
平仄:仄 仄 平 平
拼音: jīng nán|nā xià yì shǒu
【荆】1. 落叶灌木,叶有长柄,掌状分裂,开蓝紫色小花,枝条可编筐篮等(亦称“楚”):紫~。~条。~棘。披~斩棘。 2. 古代用荆条做的刑仗:负~请罪。 3. 中国古代“九州”之一,春秋时楚国别称:~州。~璞(喻美质、未经任用的卓越人才)。 4. 旧时对人谦称自己的妻子:拙~。山~。~妻。 5. 姓。 典
【荆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舉卿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卿切,音京。《說文》楚木也。《山海經》虖勺之山,其下多荆杞。《本草》牡荆。《註》古者杖以荆,故字从,其生成叢而疎爽,故又謂之楚。荆楚之地,因多產此而名也。又州名。《書·禹貢》荆及衡陽惟荆州。又山名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南郡臨沮侯有荆山。《註》卞和抱璞之處。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燕有荆軻,望出廣陵。又《韻補》居良切,音姜。《列女傳》屬以州犁,以免咎殃,伯宗遇禍,州犁奔荆。補遺:《正韻》同荊。荊字从幵。ZDIC.NET汉典
【南】1. 方向,早晨面对太阳,右手的一边,与“北”相对:~北。~方。~面。~国(指中国南部)。~陲(南部边疆)。~极。~半球。 2. 姓。 | ◎ 〔~无(mó)〕佛教用语,意思是合掌稽首,表示对佛尊敬或皈依,常加于佛、菩萨名的前面,如“~~阿弥陀佛”、“~~观世音菩萨”。
【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那含切,音男。《說文》草木至南方,有枝任也。《徐曰》南方主化育,故曰主枝任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太陽者,南方。南,任也。陽氣任養物,於時爲夏。《白虎通》八月之律,謂之南呂何。南者,任也。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。又樂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雅以南。《韻會》南亦雅樂名,猶九夏也,南夏皆文明之方,故名南。周南召南,亦樂名。又姓。《韻會》魯大夫南遺。《宋書·律志》班左並馳,董南齊轡。又雙南,金也。《范仲淹金在鎔賦》英華旣發,雙南之價彌高。鼓鑄未停,百鍊之功可待。又《翻譯名義》合掌作禮
【下】1. 位置在低处的,与“上”相对:~层。~款。 2. 等级低的:~级。~品。~乘(佛教用语,一般借指文学艺术的平庸境界或下品)。~里巴人(泛指通俗的普及的文学艺术,常与“阳春白雪”对举)。 3. 方面,方位:两~都同意。 4. 次序或时间在后的:~卷。~次。~限。 5. 由高处往低处,降落:~山。~车。~马。~达。 6. 使降落:~半旗。~棋。 7. 进入:~海。 8. 投送:~书。 9. 到规定时间结束日常工作或学习:~班。~课。 10. 谦辞:在~。~官。 11. 颁布:~令。
【下】〔古文〕丅《廣韻》胡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亥雅切,遐上聲。在下之下,對上之稱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本乎地者親下。又《說文》底也。《玉篇》後也。又賤也。又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始見于君,執摯至下。《鄭註》下謂君所。《賈疏》不言所而言下者。凡臣視袷已下,故言下也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亥駕切,遐去聲。《正韻》降也,自上而下也。《易·屯卦》以貴下賤。《詩序》君能下下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下,落也。《郉疏》下者,自上而落也。草曰零,木曰落。又去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士》歲登,下其損益之數。又《韻補》叶後五切,音戶。《詩·召南
【鹢首】1.船头。古代画鷁鸟于船头,故称。唐薛用弱《集异记补编·叶法善》:“法善徐谓侍者曰:‘取我黑符投之鷁首。’”宋洪迈《夷坚丁志·甘棠失目》:“岸先檥巨舟,即挽使登。鷁首掛金书牌,刻‘敕赐职医’字。”明张煌言《舟行阻风口号》之二:“明朝鷁首还东指,禁得谁摶万里风。”蔡元培《美术的起原》:“﹝歌词﹞偶然有出于好奇心的:如澳人初见汽车的喷烟,与商船的鷁首,都随口编作歌词。”2.泛指船。《淮南子·本经训》:“龙舟鷁首,浮吹以娱。”宋京镗《雨中花·重阳》词:“惜别未催鷁首,追欢且醉蛾眉。”清金人瑞《送李宝弓司理内召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