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虞
平仄:平 仄 仄 仄 仄 平
拼音: pān shù wǒ zhèng zǎi|zài fú
【潘】1. 淘米汁。 2. 姓。
【潘】《唐韻》普官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鋪官切,音拌。《說文》淅米汁也。《禮·內則》面垢燂潘請靧。又水名。《說文》在河南滎陽。又古邑名。《禮·檀弓》與縣潘氏。又泉名。《水經注》濕水,又東逕潘縣故城,左會潘泉故瀆。又《正韻》蒲官切,音盤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鯢旋之潘爲淵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孚袁切,音翻。米爛也。或作。又《集韻》逋禾切,音波。潘旍,縣名,在臨淮。又普半切,音判。縣名,在上谷。或省作番。
【述】1. 讲话,陈说,叙~。~评。描~。论~。综~。~职。~而不作。 2. 修纂:著~。 3. 循,顺行:“报我不~”。
【述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食律切,音術。《說文》循也。《論語》述而不作。《中庸》父作之,子述之。又《廣韻》著述也。《正韻》修也,纘也,譔也。凡終人之事,纂人之言,皆曰述。《禮·樂記》識禮樂之文者能述。《又》述者之謂明。《儀禮·士喪禮》筮人許諾述命。《註》旣受命而申言之曰述。又也。《孟子》諸侯朝於天子曰述職。又冠名。《後漢·輿服志》通天冠前有山展筩,爲述。記曰:知天者冠述。又通作術。《禮·祭義》結諸心,形諸色,而術省之。《註》術,當爲述。又姓。《風俗通》魯大夫仲述之後。又叶樹僞切,音瑞。《曹植·酒賦》
【我】◎ 自称,自己,亦指自己一方:~们。~见(我自己的看法)。~辈。~侪(我们)。自~。~盈彼竭。
【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語可切,俄上聲。《說文》施身自謂也。《廣韻》已稱也。又稱父母國曰我,親之之詞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我人祊。又姓。古賢人,著書名我子。又《說文》或說我,頃頓也。○按頃頓,義與俄同。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,存考。又《韻補》叶與之切,音台。《揚子·太經》出我入我,吉凶之魁。《註》我音如台小子之台。又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張衡·鮑德誄》業業學徒,童蒙求我。濟濟京河,實爲西魯。,篆文我。
【政】1. 治理国家事务:~治。~府。~党。~权。~纲。~策。~令。~绩。~见。~客(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)。~局。~变。参~。议~。 2. 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:财~。邮~。民~。 3. 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:家~。 4. 姓。
【载】1. 年;岁:千~难逢。三年两~。 2. 记录;刊登;描绘:记~。连~。转~。 | 1. 装,用交通工具装:~客。~货。~重。~体。装~。满~而归。 2. 充满:怨声~道。 3. 乃,于是(古文里常用来表示同时做两个动作):~歌~舞。 4. 姓。
【载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作代切,音再。《說文》乗也。《易·大有》大車以載。又承也,勝也。《易·坤卦》君子以厚德載物。又事也。《書·舜典》有能奮庸,熙帝之載。《註》言奮起其功,以廣帝堯之事也。又始也。與哉通。《詩·豳風》春曰載陽。《孟子》湯始征,自葛載。又則也,助語辭。《詩·周頌》載戢干戈,載櫜弓矢。又成也。《書·益稷》乃賡載歌。《註》賡,續也。續歌以成其義也。又行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載采采。《註》言其所行某事某事也。又滿也。《詩·大雅》厥聲載路。又記載也。《書·洛誥》丕視功載。《註》視羣臣有
【孚】1. 信用。 2. 为人所信服:深~众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