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/ 唐诗 / 感时

掩谤终失计——感时

平仄:仄 仄 平 平 仄

拼音: zhōng bàng shī jì

掩谤终失计释义

【终】1. 末了(liǎo ),完了(liǎo),与“始”相对:年~。~场(末了一场)。~极。~审(司法部门对案件的最后判决)。~端。靡不有初,鲜克有~(人们做事无不有开头,而很少能坚持到底)。  2. 从开始到末了:~年。~生。饱食~日。  3. 人死:临~。送~。  4. 到底,总归:~归。~究。~于。~将成功。  5. 姓。

【终】〔古文〕夊《廣韻》職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之戎切,音螽。《說文》絿絲也。又《玉篇》極也,窮也。《集韻》一曰盡也。《易·繫辭》《易》之爲書也,原始要終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愼厥終,惟其始。《詩·大雅》高朗令終。又《禮·檀弓》君子曰終,小人曰死。又《左傳·文元年》先王之正,時也。履端于始,舉正于中,歸餘于終。《疏》歸其餘,分置于終末。言於終末乃置閏也。又《左傳·襄九年》十二年矣,是謂一終,一星終也。又《爾雅·釋天》月在壬曰終。又《前漢·法志》地方一里爲井,井十爲通,通十爲成,成方十里,成十爲終。又姓。《左傳·定四年

【谤】1. 恶意攻击别人,说别人的坏话:~讥。~讪。~议。~毁。诽~。  2. 责备:~木(传说中舜设立的供人写谏言的木牌,后代仿效。亦称“华表木”)。“厉王虐,国人~王”。

【谤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補浪切,牓去聲。《說文》毀也。《廣雅》惡也。《玉篇》誹也,對也。人道其惡也。《增韻》訕也。《左傳·莊二十二年》羈旅之臣,敢辱高位,以速官謗。《史記·孝文紀》朝有進善之旌,誹謗之木。《戰國策》樂羊反而語功,文侯示之謗書一篋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逋旁切,牓平聲。義同。 《正字通》本作。字彙从俗作謗,非。

【失计】◎失计shījì[sth.inexpedient;beinjudicious]失算,失策,计谋错误今王之晋之失计,而不自知越之过。——《史记·越王勾践世家》漢

【失计】1.谋划错误。《韩非子·六反》:“赴险殉诚,死节之民,而世少之,曰‘失计之民也’。”晋葛洪《抱朴子·行品》:“见成事而疑惑,动失计而多悔者,闇人也。”清恽敬《西楚都彭城论》:“项王之失计,在不救雍、塞、翟三王而东击齐,不在都彭城。”邹韬奋《信箱·被关在门外的教职员》:“对个人及国家民族都只是糟蹋人力物力,是很失计的。”2.错误的计谋。《后汉书·朱浮传》:“内听骄妇之失计,外信谗邪之諛言。”漢

掩谤终失计用户点评
u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