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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儿与娶妻——

韵脚:上平十二齊

平仄:仄 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qǔ qī|qì yǎng ér yǔ|yù|yú

养儿与娶妻释义

【娶】◎ 把女子接过来成亲:~亲。~妻。迎~。嫁~。

【娶】《廣韻》七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逡遇切,音趣。《說文》娶婦也。《胡安定家訓》嫁女須勝吾家,則女之事人必戒。娶婦須不若吾家,則事舅姑必謹。又《集韻》新於切,音胥。商娶,媒也。又詢趨切,音須。《荀卿佹詩》閭娶子奢,莫之媒也。或作娵。一作雙雛切,音毹。又遵須切,音諏。人名。烏孫王岑娶。經史內通作取。

【妻】◎ 男子的配偶:~子。~室(指妻子)。~小(妻子和儿女)。~离子散。 | ◎ 以女嫁人。

【妻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七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千西切,音凄。《說文》妻,與己齊者也。《詩·邶風》士如歸妻,迨冰未泮。又令妻,令善之妻。《詩·魯頌》令妻壽母。又妻曰鄕里。《南史·張彪傳》呼妻曰:我不忍令鄕里落他處。《姚寬曰》猶會稽人言家里。又《梵書·蓮經註》佛有妻,名耶須。又《集韻》千咨切,恣平聲。義同。又七計切,音砌。以女嫁人曰妻之。《論語》以其子妻之。一曰妻者,判合也。夫者,天也。故於字夫正而妻偏。

【养】1. 抚育,供给生活品:~育。赡~。抚~。~家。  2. 饲养动物,培植花草:~花。~殖。  3. 生育,生小孩儿。  4. 抚养的(非亲生的):~子。~父。~母。  5. 教育,训练:培~。教~。  6. 使身心得到滋补和休息:~病。~心。~性。休~。营~。~精蓄锐。  7. 保护修补:~路。

【养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餘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以兩切,音痒。《玉篇》育也,畜也,長也。《易·頤卦》觀頤,觀其所養也。又取也。《詩·周頌》於鑠王師,遵養時晦。《傳》養,取也。又養養,憂貌。《詩·邶風》中心養養。《註》憂不定貌。又《博雅》養,使也。《公羊傳·宣十二年》厮役扈養。《註》艾草爲防者曰厮,汲水漿者曰役,養馬者曰扈,炊烹者曰養。又《史記·儒林傳》兒寬常爲弟子都養。《註》都養,爲弟子造食也。又姓。養由基,見《左傳·成十六年》。養奮,見《孝子傳》。又與癢同。《荀子·正名篇》疾養凔熱,滑鈹輕重,以形體異。又

【儿】1. 小孩子:婴~。~戏。  2. 年轻的人(多指青年男子):男~。~女情。  3. 儿子,男孩子:~子。生~育女。  4. 父母对儿女的统称,儿女对父母的自称。  5. 助詞:❶多用作名词后缀。❷用于形容词后。

【儿】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而鄰切,音仁。《說文》人也。《玉篇》仁人也。孔子曰:人在下,故詰屈。《戴侗·六書故》人儿非二字,特因所合而變其勢。合於左者,若伯若仲。合於下者,若兒若見。《鄭樵·六書略》人象立人,儿象行人。又《集韻》居拜切,音戒。仁人也。(兒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汝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如支切,爾平聲。《說文》孺子也。象形。小兒頭囟未合。又《韻會》男曰兒,女曰嬰。又《韻會》兒,倪也。人之始,如木有端倪。又《倉頡篇》兒,嬬也。謂嬰兒嬬嬬然,幼弱之形也。又《韻會》姓也。漢有兒寬。又《唐韻》五稽切《集韻》《韻
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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