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平 仄 仄
拼音: yòng guò|guo|guō yān dòng fǔ
【用】1. 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:使~。~心。~兵。~武。 2. 可供使用的:~品。~具。 3. 进饭食的婉辞:~饭。 4. 花费的钱财:费~。~项。~资。 5. 物质使用的效果:功~。有~之才。 6. 需要(多为否定):不~多说。 7. 因此:~此。
【用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余頌切,容去聲。《說文》可施行也。《易·乾卦》初九,潛龍勿用。《疏》唯宜潛藏,勿可施用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討有罪,五五用哉。又《廣韻》使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》惟楚有材,晉實用之。《杜甫詩》古來才大難爲用。又功用。《易·繫辭》顯諸仁,藏諸用。《疏》謂潛藏功用,不使物知,是藏諸用也。《論語》禮之用,和爲貴。又貨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正德利用厚生。《疏》謂在上節儉,不爲糜費,以利而用,使財物殷阜。《禮·王制》冢宰制國用,必於歲之杪,五穀皆入,然後制國用。又以也。《詩·小雅》謀
【过】1. 从这儿到那儿,从此时到彼时:~江。~账。~程。~渡。~从(交往)。经~。 2. 经过某种处理方法:~秤。~磅。~目。 3. 超出:~于。~度(dù)。~甚。~奖(谦辞)。~量(liàng)。~剩。~犹不及。 4. 重新回忆过去的事情:~电影。 5. 从头到尾重新审视:把这篇文章再~一~。 6. 次,回,遍:把文件看了好几~儿。 7. 错误:~错。记~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示曾经或已经:看~。用~。 2. 用在动词后,与“来”、“去”连用,表示趋向:拿~来。走~去。 | ◎ 姓。
【过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臥切,戈去聲。《玉篇》度也,越也。《正韻》超也。《易·繫辭》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。《禮·檀弓》過之者,俯而就之。《史記·贾生傳》自以爲過之,今不及也。又過失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宥過無大。《註》過者,不識而誤犯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俱去細過,偕歸大道。又罪愆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柄,八曰誅,以馭其過。又責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聞大王有意督過之。又卦名。易大過,小過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禾切,音戈。《廣韻》經也。《書·禹貢》東過洛汭,北過洚水。又過所也。《釋名》過
【焉】1. 与介词“于”加代词“是”相当:心不在~。不复出~。 2. 乃,才:必知乱之所自起,~能治之。 3. 文言疑问词,怎么,哪儿:且~置土石? 4. 文言助词:又何戚~。 典
【焉】《廣韻》於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於虔切《正韻》因肩切,音嫣。《說文》焉鳥,黃色。出於江淮。象形。《廣韻》鳥雜色。《禽經》黃鳳謂之焉。又《玉篇》安也,疑也。《廣韻》何也。《詩·衞風》焉得諼草。言樹之背。又《史記·歷書》太初元年,歲名焉逢。《註》索隱曰。漢書作閼逢。又山名。《史記·匈奴傳》過焉支山。又國名。《前漢·西域傳》焉耆國,治員渠城。又《唐韻》有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尤虔切《正韻》夷然切,音。《玉篇》語巳之辭也是也。《易·坤卦》爲其嫌于無陽也,故稱龍焉。又《廣韻》語助。《詩·邶風》已焉哉。又《鄘風》終焉允臧
【洞府】òngfǔ[abodeoffairiesandimmortals]神话中神仙居住的地方
【洞府】仙居住的地方。南朝梁沉约《善馆碑》:“或藏形洞府,或栖志灵岳。”宋苏轼《过木枥观》诗:“洞府烟霞远,人间爪髮枯。”老舍《四世同堂》四一:“假若仙人们只吃一点鲜果,而不动火食,仙人在地上的洞府应当是北平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