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妖光暗射台星拆——秦妇吟

韵脚:入二十陌

平仄:平 平 仄 仄 平 平 平

拼音: yāo guāng àn shè|yè|yì tái xīng chāi|cā

妖光暗射台星拆释义

【妖】1. 迷信的人指异于常态而害人的东西:~魔鬼怪。~精(a.妖怪;b.喻姿色迷人的女子。“精”均读轻声)。~氛。  2. 装束或神态不正派:~里~气。~态。  3. 媚,艳丽:~女。~娆。~艳。~冶。~妍。  4. 邪恶而迷惑人的:~言。~人。~术。 典

【妖】《唐韻》於嬌切《集韻》於喬切《正韻》伊堯切,音夭。豔也,媚也。一曰異也,孽也。《左傳·莊十四年》人棄常則妖興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殺不以時,有草妖。又妄聞之氣,發于音聲,有鼓妖。雲風起而杳爲夜妖,言之不文,是謂不艾,時則有詩妖。又叶央居切,音於。《孔臧·鴞賦》觀之歡然,覽考經書,在德爲祥,棄常爲妖。又叶側呂切,音阻。《前漢·三王敘傳》怙寵矜功,僭欲失所。私心旣霿,牛禍告妖。 《說文》,巧也。一曰女子笑貌。从女芺聲。

【光】1. 太阳、火、电等放射出来耀人眼睛,使人感到明亮,能看见物体的那种东西:阳~。月~。火~。~华(明亮的光辉)。  2. 荣誉:~临(敬辞,意含宾客来临给主人带来光彩)。~顾。~复。  3. 使显赫:~大。~宗耀祖。  4. 景物:春~明媚。  5. 光滑:~滑。~洁。~泽。  6. 完了,一点不剩:杀~烧~。吃~用~。  7. 露着:~膀子。  8. 单,只:~剩下一口气。  9. 姓。

【光】〔古文〕炗《唐韻》古黃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姑黃切,廣平聲。《說文》从火在人上。本作灮,今作光。《徐曰》光明意也。《易·需卦》有孚光亨。《程傳》有孚則能光明而亨通。《正韻》輝光,明耀華彩也。又《集韻》太歲在辛曰重光。又諡法,能紹前業曰光。又姓。《廣韻》田光後,秦末子孫避地,以光爲氏。晉有光逸。又《集韻》古曠切,廣去聲。飾色也。或作。

【暗】1. 不亮,没有光,与“明”相对:黑~。~淡(a.不光明;b.喻景象悲惨)。阴~。~无天日。  2. 不公开的,隐藏不露的:~藏。~号。~杀。~娼。~沟。~含(做事、说话包含某种意思而未明白说出)。~流(a.流动的地下水;b.喻潜伏的思想倾向或社会动态)。明察~访。  3. 愚昧,糊涂:~昧。~弱(愚昧软弱)。兼听则明,偏信则~。

【暗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烏紺切。音闇。《說文》日無光也。《玉篇》不明也。又《博雅》深也。《揚雄·甘泉賦》稍暗暗而靚深。《註》暗暗,深空之貌。又《集韻》鄔感切,音黤。義同。又《韻補》叶伊甸切。《歐陽修·送胡學士詩》都門春漸動,柳色綠將暗。挂帆千里風,水闊江灩灩。

【射】1. 放箭:~箭。后羿~日。  2. 用推力或弹力送出子弹等:~击。扫~。发~。~程。~手。  3. 气体或液体等受到压力迅速流出:喷~。注~。  4. 放出光、热、电波等:~电。辐~。~线。照~。反~。  5. 有所指:暗~。影~。 | 1. 〔~干〕古书上的一种草,根可入药。  2. 〔仆~〕中国秦至宋代的官名,宋代以后废。 | ◎ 〔无~〕a.中国古代音乐十二律之一;b.中国春秋时景王所铸钟名。

【射】漢典考證:〔《禮·射義》射之爲言繹也。各繹己之志也,故射者心平體正,持弓矢審固。持弓矢審固,然後中。〕 謹照原文改:繹者各繹己之志也。故心平體正,持弓矢審固,則中矣。 考證:〔《禮·射義》射之爲言繹也。各繹己之志也,故射者心平體正,持弓矢審固。持弓矢審固,然後中。〕 謹照原文改:繹者各繹己之志也。故心平體正,持弓矢審固,則中矣。

【台星】星。《晋书·天文志上》:“三台六星,两两而居,起文昌,列抵太微。一曰天柱,三台之位也。在人曰三公,在天曰三台,主开德宣符也。”因以喻指宰辅。唐李白《上崔相百忧章》:“台星再朗,天网重恢。”宋杨万里《宿牧牛亭秦太师坟庵》诗:“天极八重心未死,台星三点坼方休。”明陈汝元《金莲记·偕计》:“秀毓山川,灵分草木,几番焰夺台星。”清顾炎武《路舍人家见东武四先历》诗:“龙驭杳安之,台星陨衡鼐。”典

【拆】1. 把合在一起的弄开:~信。~洗。~卸。~字。  2. 〔~白〕方言,流氓骗取财物。  3. 分散,毁掉:~散。~台。~迁。 | ◎ 方言,排泄(大小便):~烂污(喻不负责任)。 典

【拆】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恥格切,音坼。裂也,開也。《易·解卦》雷雨作,而百果草木皆甲拆。《疏》皆孚甲開拆,莫不解散也。又毀也。又《集韻》昌石切,音尺。擊也。 本作。或作。又作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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