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遥塘分草树——月映清淮流

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

拼音: 3 shù yáo fēn|fèn táng

遥塘分草树释义

【草】1. 对高等植物中除了树木、庄稼、蔬菜以外的茎干柔软的植物的统称;广义指茎干比较柔软的植物,包括庄稼和蔬菜:青~。野~。茅~。水~。花~。~鞋。~堂(茅草盖的堂屋,旧时文人以此自称山野间的住所,有自谦卑陋的意思)。~原。~坪。~行露宿。~菅人命。  2. 特指用作燃料、饲料的稻麦之类的茎叶:~料。柴~。稻~。  3. 粗糙,不细致:~率(shuài )。~鄙(粗野朴陋)。~具(粗劣的食物)。  4. 汉字的一种书体:~书。~字(亦为旧时谦称自己的别名)。章~(草书的一种,笔画保存了一些隶书的笔势,因其最初

【树】1. 木本植物的通称:~木。~林。~大根深(喻势力大,根基牢固)。  2. 种植,培育:~艺(“艺”,种植)。~荆棘得刺,~桃李得荫。  3. 立,建立:~立。~敌。  4. 量词,相当于“株”、“棵”:一~梅花。  5. 姓。

【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常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殊遇切,殊去聲。《說文》生植之總名。《左傳·昭二年》季氏有嘉樹,宣子譽之。《禮·祭義》樹木以時伐焉。《淮南子·原道訓》萍樹根于水,木樹根于土。又《爾雅·釋宮》屛謂之樹。《論語》邦君樹塞門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牀謂之杠。北燕、朝鮮閒謂之樹。又獸名。《儀禮·鄉射禮》君國中射則皮樹中。《註》皮樹,獸名。謂皮作樹形以射之。又姓也。《後魏·官氏志》樹洛于氏。後改爲樹氏。又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臣庾切,音豎。扶樹也。《徐鍇曰》樹之言豎也。種樹曰樹。《易·繫辭

【遥】◎ 远:~远。~望。~想。~瞻。~指。~瞩。~相呼应。路~知马力。~测。~感。~控。

【遥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餘招切,音謠。《說文》遠也。《禮·王制》千里而遙。《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》遠哉遙遙。又逍遙,徜徉也。互詳逍字註。
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

【塘】1. 堤岸,堤防:~坝。~堰。河~。海~。  2. 水池:池~。荷~。鱼~。苇~。  3. 某些地区在室内挖小坑用来生火:火~。

【塘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郞切,音唐。也。築土遏水曰塘。《吳越春秋》夫差姑蘇臺東,丹湖萬頃,內有金銀塘。又《錢塘志》曹華信立防海塘,募致土石一斛與錢一千,來者如雲。乃曰:不復需土。皆棄而去。塘成,因名錢塘。又瞿塘,在夔州東。《方輿勝覽》瞿塘,古西陵峽,乃三峽之門。《杜甫詩》衆水會培萬,瞿塘第一門。 通作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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