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dú bēi|pí|pō kàn|kān shù yě
【独】1. 单一,只有一个:~唱。~立。~霸。~裁。~创。~特。~辟蹊径(喻独创新风格或新方法)。~具慧眼(形容眼光敏锐,见解高超)。 2. 老而无子:鳏寡孤~。 3. 难道,岂:“君~不见夫趣(趋)市者乎?” 4. 〔~孤〕复姓。 5. 语助词,犹“其”:“弃君之命,,~谁受之?”
【独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谷切《正韻》杜谷切,音犢。《說文》犬相得而。从犬蜀聲。羊爲羣,犬爲獨也。又獸名。《埤雅》顏從曰:獨一叫而猨散,鼉一鳴而龜伏。或曰鼉鳴夜,獨叫曉。獨,猨類也。似猨而大,食猨。今俗謂之獨猨。蓋猨性羣,獨性特,猨鳴三,獨叫一,是以謂之獨也。又獨,獸名。詳前字註。又《廣韻》單獨。《詩·小雅》哀此惸獨。《傳》獨,單也。《又》念我獨兮。《爾雅·釋山》獨者蜀。《疏》蟲之孤獨者名蜀,是以山之孤獨者亦名曰蜀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一蜀也。南楚謂之獨。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獨山,多金玉美石。又《廣韻》複姓有獨
【陂】1. 池塘:~塘。~池。千顷之~。 2. 水边,水岸:东海之~。 3. 山坡,斜坡:“~南~北鸦阵黑,舍西舍东枫叶赤”。 | ◎ [黄陂]地名,在湖北省武汉。 | ◎ [陂陀](—tuó)倾斜不平。 典
【陂】《唐韻》彼爲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班麋切《正韻》逋眉切,音。《說文》阪也。一曰池也。《玉篇》澤鄣也。《風俗通義》陂者,繁也。言因下鍾水,以繁利萬物也。今陂皆以漑灌。《書·禹貢》九澤旣陂。《禮·月令》毋竭川澤,母漉陂池。《註》畜水曰陂。又地名。《左傳·成四年》許人敗諸展陂。《註》展陂,許地。又《昭十三年》次于魚陂。《註》竟陵縣城西北有甘魚陂。又《正字通》黃陂,縣名,今黃州府。又《前漢·禮樂志》騰雨師,洒路陂。《註》路陂,路傍也。又《集韻》或作波。《史記·貨殖傳》水居千石魚陂。又《灌夫傳》陂池田園。《前漢書》作波
【看】1. 使视线接触人或物:~见。~书。~齐。 2. 观察,判断:~病。观~。~好(根据市场情况,估计某种商品好销)。~透(透彻深刻地了解或认识。亦称“看破”、“看穿”)。~风使舵。 3. 访问,拜望:~望。~朋友。 4. 照应,对待:~重(zhòng )。~轻。~待。 5. 想,以为:~法。 6. 先试试以观察它的结果:做做~。 7. 提防,小心:别跑,~摔着。 8. 安排:~茶。~酒。~座。 | ◎ 守护,监视:~护。~押。~门。~青(看守正在结实还未成熟的庄稼)。
【树】1. 木本植物的通称:~木。~林。~大根深(喻势力大,根基牢固)。 2. 种植,培育:~艺(“艺”,种植)。~荆棘得刺,~桃李得荫。 3. 立,建立:~立。~敌。 4. 量词,相当于“株”、“棵”:一~梅花。 5. 姓。
【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常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殊遇切,殊去聲。《說文》生植之總名。《左傳·昭二年》季氏有嘉樹,宣子譽之。《禮·祭義》樹木以時伐焉。《淮南子·原道訓》萍樹根于水,木樹根于土。又《爾雅·釋宮》屛謂之樹。《論語》邦君樹塞門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牀謂之杠。北燕、朝鮮閒謂之樹。又獸名。《儀禮·鄉射禮》君國中射則皮樹中。《註》皮樹,獸名。謂皮作樹形以射之。又姓也。《後魏·官氏志》樹洛于氏。後改爲樹氏。又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臣庾切,音豎。扶樹也。《徐鍇曰》樹之言豎也。種樹曰樹。《易·繫辭
【野】1. 郊外,村外:~外。~景。~游。~趣。~餐。~战。四~。郊~。 2. 界限,范围:分~。视~。 3. 指不当政的地位,与“朝(cháo )”相对:朝~。下~。在~。~史。 4. 不讲情理,没有礼貌:~蛮。粗~。 5. 巨大而非分的欲望:~心。 6. 不受约束:心玩儿~了。 7. 不是人工驯养或栽培的(动物或植物):~生。~兽。~味。~花。~菜。
【野】〔古文〕埜《唐韻》羊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以者切,音也。《說文》郊外也。《易·同人》同人于野,亨。《疏》野,是廣遠之處。《詩·魯頌》駉駉牡馬,在坰之野。《傳》邑外曰郊,郊外曰野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遂人》掌邦之野。《註》郊外曰野,此野爲甸稍縣都。又《周禮·秋官》縣士掌野。《註》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。又《韻會》朴野。《論語》質勝文則野。《禮·檀弓》故騷騷爾則野。《疏》田野之人,急切無禮。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八年》使野司各保其徵。《註》野司,縣士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季春之月,命野虞,毋伐桑柘。《註》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