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九麻
平仄:仄 平 平 平
拼音: yè bù|fǒu dé|děi|de yé|yē
【谒】1. 拜见:~见。拜~。进~。 2. 说明,陈述,告发:请~其故。 3. 请求:~归。~医。 4. 名帖:“使者惧而失~,跪拾~”。 5. 掌管晋见的近待。
【谒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歇切,堰入聲。《說文》白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告也,請也。《左傳·隱十一年》唯我鄭國之有請謁焉。《註》謁,告也。《禮·曲禮》問士之子,長曰能典謁矣,幼曰未能典謁也。《註》謁,請也。典謁者,主賔客告請之事。又《增韻》訪也,請見也。《後漢·卓茂傳》茂詣河陽,謁見光武。又《釋名》謁,詣也,詣告也。書其姓名於上,以告所至詣者也。《正字通》刺名也。古之門狀,今之拜帖。《史記·高祖紀》高祖乃紿爲謁曰:賀錢萬。實不持一錢。《註》謁,謂以札書姓名,若今之通刺。又謁舍,今之客舍也。《前漢·食貨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耶】1. 文言疑问词,相当于“呢”或“吗”:“独不怜公子姊~?”。是~非~?。 2. 古同“爷”,父亲。 | ◎ 〔~稣〕基督教的创始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