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十三祭
平仄:仄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hé jiān zhì yě fú
【荷】1. 〔~包〕a.佩戴的小囊;b.食品名。 2. 〔~尔蒙〕“激素”的旧称。 3. 即“莲”。 典
【荷】《唐韻》胡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寒歌切,音何。《爾雅·釋草》荷,芙渠。《註》別名芙蓉,江東人呼荷。《詩·鄭風》隰有荷華。《傳》荷華,扶渠也。又《陳風》有蒲與荷。《箋》芙渠之莖也。《埤雅》荷,總名也,華葉等名具衆義,故以不知爲問,謂之荷也。又《本草》薄荷,莖、葉似荏而長。又地名。《吳志·裴松之傳》吳圍成陽都尉張喬于揚荷橋。又《集韻》居何切,音歌。水名,與菏同。註詳菏字。又《廣韻》胡可切。《左傳·昭七年》其子弗克負荷。《註》荷,擔也。《論語》有荷蕢而過孔氏之門者。《疏》荷,擔揭也。《晉書·輿服志》八座尚
【兼】1. 加倍,把两份并在一起:~旬(两个十天)。~程。~并。 2. 同时涉及或所具有的不只一方面:~而有之。~收并蓄。~顾。~职。~任。~课。
【兼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堅嫌切《正韻》古嫌切,音縑。《說文》幷也。从手禾。兼持二禾也。《徐曰》會意。秉持一禾,兼持二禾。可兼持者,莫若禾也。《易·繫辭》兼三才而兩之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縣宰缺者,數年守兼。《註》師古曰:不拜正官,令人守兼也。又姓。《韻會》衞公子兼之後。
【制】1. 规定:因地~宜。~定。~式。~宪。 2. 限定,约束,管束:~止。~裁。专~。~约。抵~。节~。~动。~海权。 3. 法规,制度:民主集中~。公有~。 4. 依照规定的标准做的:~钱(中国明、清两代称本朝的铜钱)。~服。 5. 古代帝王的命令:~诰。 6. 古代父母死亡守丧;守~。 7. 造,作:~造。~做。~品。~图。~革。~版。如法炮(páo )~。
【制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征例切,音製。《說文》裁也。又《增韻》正也,御也,檢也,造也。又《廣韻》禁制也。又《前漢·高帝紀》太后臨朝稱制。《註》師古曰:天子之言曰制書,謂爲制度之命也。又成法曰制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今京不度,非制也。又《禮·曲禮》士死制。《註》制謂君命,士受命致死也。又《禮·禮器》大廟之內敬矣,君親制祭。《註》朝踐進血之時,君自斷制牲肝,洗于鬱鬯,祭神于室也。又邑名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制,巖邑也。又叶音哲。《崔駰·達旨》隂陽始分,天地初制。皇綱云敘,帝紀乃設。又《韻會》浙或作制。
【野服】平民服装。《礼记·郊特牲》:“大罗氏,天子之掌鸟兽者也,诸侯贡属焉。草笠而至,尊野服也。”孔颖达疏:“尊野服也者,草笠是野人之服。今岁终功成,是由野人而得,故重其事而尊其服。”《晋书·隐逸传·张忠》:“坚(苻坚)赐以冠衣。辞曰:‘年朽髮落,不堪衣冠,请以野服入覲。’从之。”宋周密《齐东野语·脱靴返棹二图赞》:“幅巾兮野服,貌腴兮神肃。”清屠文漪《南歌子》词:“先生野服出寻诗,正是菊花天气好秋时。”章炳麟《訄书·序种姓上》:“臺笠野服,不可施於都人。”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