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十一沒
平仄:仄 仄 仄 平 平 仄 平
拼音: 2|4 zhì fù chū 1 wèi yě
【没】1. 无:~有。~用。~关系。~词儿。~精打采。~心~肺。 2. 不曾,未:~有来过。 3. 不够,不如:汽车~飞机快。 | 1. 隐在水中:沉~。~顶之灾。 2. 隐藏,消失:埋~。~落。 3. 漫过,高过:水~了头顶。淹~。 4. 财物收归公有或被私人侵吞:~收。抄~。 5. 终,尽:~世。~齿不忘。 6. 同“殁”。 典
【没】〔古文〕歿歾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莫勃切,音歿。《說文》沈也。又盡也。《詩·小雅》曷其沒矣。《傳》沒,盡也。《疏》言不可盡服也。又過也。《禮·坊記》君子不以美沒禮。《疏》沒,過也。不可以財物豐多,華美其事,沒過於禮。又貪也。《晉語》不沒爲後。又乾沒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張湯始爲小吏乾沒。《註》如淳曰:得利爲乾,失利爲沒。正義曰:乾沒,謂無潤澤而取他人也。又曰:陽浮慕爲乾,心內不合爲沒。又水名。《山海經》太水東南流,注于沒水。《水經注》作役水。又《孫雞林類事》高麗方言,謂水曰沒,井曰烏沒,熟水曰泥根沒
【雉】1. 鸟,雄的羽毛很美,尾长;雌的淡黄褐色,尾较短。善走,不能久飞。肉可食,羽毛可做装饰品。通称“野鸡”。 2. 古代计算城墙面积的单位,长三丈高一丈为一雉。 3. 城墙:~堞。
【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直几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丈几切,音薙《說文》雉有十四種。《爾雅·釋鳥》鷂雉、鷮雉、鳪雉、鷩雉、秩秩海雉、鸐山雉、雗雉、鵫雉。雉絕有力奮。伊洛而南,素質五彩皆備成章曰翬。江淮而南,靑質五彩皆備成章曰鷂。南方曰,東方曰鶅,北方曰鵗,西方曰鷷。《疏》別諸雉之名也。《易·說卦》離爲雉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六摯,士執雉。《公羊傳·襄二十七年》昧雉彼視。又《爾雅·釋鳥》鵽鳩,雉。《註》雉,一名鵽鳩。又《晏子·問篇》鄒滕雉犇而出其地,猶稱公侯。又《晉語》雉經於新城之廟。《註》雉經,頭搶而懸也。又
【复】1. 回去,返:反~。往~。 2. 回答,回报:~命。~信。~仇。 3. 还原,使如前:~旧。~婚。~职。光~。~辟。 4. 再,重来:~习。~诊。~审。~现。~议。 5. 许多的,不是单一的:重(chóng)~。繁~。~杂。~姓。
【复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房六切,音伏。《說文》往來也。《廣韻》返也。《書·舜典》如五器卒乃復。《傳》復,還也。《詩·小雅》言歸思復。又《韻會》答也。《書·說命》說復于王。又《韻會》白也。《禮·曲禮》願有復也。又《韻會》反命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諸臣之復。《註》復,報也,反也。《疏》謂羣臣受王命,使臣行之訖,反報於王也。又招魂曰復。《禮·檀弓》復盡愛之道也。《註》復謂招魂,庶幾其精氣之反。又興復。《諸葛亮·出師表》興復漢室,還於舊都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元有復見心。又州名。《隋書·地理志》後周置復州
【出】1. 从里面到外面:~访。初~茅庐。~笼。 2. 往外拿,支付:~力。~钱。~谋画策。入不敷~。 3. 离开:~发。~轨。~嫁。 4. 产生,生长:~产。~品。~人才。 5. 发生:~事。 6. 显露:~现。~名。 7. 超过:~色。~类拔萃(超出同类之上)。 8. 来到:~席。~勤。 9. 引文、典故来源于某处:~处(chù)。语~《孟子》。 10. 显得量多:这米~饭。 11. 放在动词后,表示趋向或效果:提~问题。 12. 传(chuán)奇中的一回,戏曲的一个独立剧目。
【出】《唐韻》赤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尺律切,春入聲。《說文》進也。《廣韻》見也,遠也。《增韻》出入也,吐也,寫也。又生也。《爾雅·釋訓》男子謂姊妹之子爲出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康公,我之自出。《註》秦康公,晉之甥也。又《周禮·秋官·大司》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。《註》出謂越獄逃亡也。又《增韻》斥也。《正韻》亦作黜絀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尺類切《正韻》蚩瑞切,推去聲。自中而外也。又《正韻》凡物自出,則入聲。非自出而出之,則去聲。然亦有互用者。又叶尺僞切,吹去聲。《詩·小雅》匪舌是出,維躬是瘁。又叶敕律切
【鹰】◎ 鸟类的一科,猛禽类,嘴钩曲,趾有钩爪,十分锐利,捕食小兽和其他鸟类,猎人可驯养帮助打猎:~犬。~隼(鹰和隼,喻凶猛或凶猛的人)。~视狼步(喻人举止凶狠)。
【鹰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於陵切,音膺。《玉篇》鷙鳥。李時珍曰:鷹以膺擊,故謂之鷹。陸佃云:一歲曰黃鷹,二歲曰鴘鷹,鴘次赤也。三歲曰鶬鷹,今通謂之角鷹,頂有毛角微起。一曰題肩,一曰征鳥,一曰爽鳩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爽鳩氏。《註》鷹也,一作鶆鳩。《爾雅·釋鳥》鷹鶆鳩。又《本草》虎鷹,翼廣丈餘,能搏虎。《裴氏新書》鷹在衆鳥閒,若睡寐然,故積怒而後全剛生焉。詩大雅:維師尚父,時維鷹揚。言其武之奮揚也。《正字通》鷹雄形小雌體大,生於窟者好眠,巢於木者常立,雙骹長者起遲,六翮短者飛急。禮月令,季夏,鷹乃學習。註:鶵學
【畏】1. 怕:~惧。~难(nán )。~罪。大无~。望而生~。 2. 敬服:敬~。~友(使人敬服的朋友)。后生可~。
【畏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於胃切《集韻》紆胃切,音尉。惡也。《廣韻》畏懼。《增韻》忌也。又心服也。怯也。《易·震卦》雖凶无咎,畏鄰戒也。《書·呂》永畏惟罰。《傳》當長畏懼,惟爲天所罰。又《集韻》於非切,音威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明畏,自我民明威。《傳》天明可畏,亦用民成其威。《釋文》畏如字。徐音威。○按《古文尚書》威畏同,天威棐忱,今文作畏。《禮·表記》引書:德威惟威。註:讀作畏。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弓人》夫角之中,恆當弓之畏,畏也者必橈。杜子春云畏當作威。威謂弓淵,角之中央與淵相當。鄭謂畏讀如秦師入隈之隈。《釋文》
【野】1. 郊外,村外:~外。~景。~游。~趣。~餐。~战。四~。郊~。 2. 界限,范围:分~。视~。 3. 指不当政的地位,与“朝(cháo )”相对:朝~。下~。在~。~史。 4. 不讲情理,没有礼貌:~蛮。粗~。 5. 巨大而非分的欲望:~心。 6. 不受约束:心玩儿~了。 7. 不是人工驯养或栽培的(动物或植物):~生。~兽。~味。~花。~菜。
【野】〔古文〕埜《唐韻》羊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以者切,音也。《說文》郊外也。《易·同人》同人于野,亨。《疏》野,是廣遠之處。《詩·魯頌》駉駉牡馬,在坰之野。《傳》邑外曰郊,郊外曰野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遂人》掌邦之野。《註》郊外曰野,此野爲甸稍縣都。又《周禮·秋官》縣士掌野。《註》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。又《韻會》朴野。《論語》質勝文則野。《禮·檀弓》故騷騷爾則野。《疏》田野之人,急切無禮。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八年》使野司各保其徵。《註》野司,縣士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季春之月,命野虞,毋伐桑柘。《註》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