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平 平 平 平 平
拼音: 4 3 qí|jī huā rén bù|fǒu shí|zhì
【异】1. 不同的:~乎。~说。~常。~己(与自己意见不同或利害相冲突的人)。~端(旧时指不符合正统思想的主张或教义,如“~~邪说”)。~化。~性。~样。大同小~。~曲同工。 2. 分开:离~。~居。 3. 另外的,别的:~日。~地。~国。~乡。~类。 4. 特别的:奇~。~闻。~彩。奇才~能(特殊的才能)。 5. 奇怪:惊~。诧~。怪~。
【异】《廣韻》與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盈之切《正韻》延之切,音怡。《廣韻》已也。《書·堯典》异哉,試可乃已。《傳》异,已也,退也。言餘人盡巳,惟鯀可試,無成乃退。《正義》异聲近巳,巳訓止,是停住之意,故爲退也。又《集韻》發歎也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吏切《正韻》以智切,怡去聲。《說文》舉也。又《廣韻》退也。又與異通。《列子·楊朱篇》何以异哉。(異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吏切《正韻》以智切,移去聲。《說文》分也,从廾从。予也。《博雅》異分也。《史記·商君傳》民有二男以上,不分異者,倍其賦。又不同也
【草】1. 对高等植物中除了树木、庄稼、蔬菜以外的茎干柔软的植物的统称;广义指茎干比较柔软的植物,包括庄稼和蔬菜:青~。野~。茅~。水~。花~。~鞋。~堂(茅草盖的堂屋,旧时文人以此自称山野间的住所,有自谦卑陋的意思)。~原。~坪。~行露宿。~菅人命。 2. 特指用作燃料、饲料的稻麦之类的茎叶:~料。柴~。稻~。 3. 粗糙,不细致:~率(shuài )。~鄙(粗野朴陋)。~具(粗劣的食物)。 4. 汉字的一种书体:~书。~字(亦为旧时谦称自己的别名)。章~(草书的一种,笔画保存了一些隶书的笔势,因其最初
【奇】1. 特殊的,稀罕,不常见的:~闻。~迹。~志。~观。~妙。~巧。~耻大辱。 2. 出人意料的,令人不测的:~兵。~计。~袭。出~制胜。 3. 惊异,引以为奇:~怪。惊~。不足为~。 | 1. 数目不成双的,与“偶”相对:~数(不能被二整除的数,如一、三、五、七、九等,正的奇数亦称“单数”)。 2. 零数:~零(不满整数的数)。~羡(赢余,积存的财物)。有~(如“八分~~”即八分多一点)。
【奇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渠羈切《正韻》渠宜切,音琦。異也。《莊子·北遊篇》萬物一也。臭腐化爲神奇,神奇復化爲臭腐。《仙經》人有三奇,精,氣,神也。又祕也。《史記·平傳》平凡六出奇計,其奇祕世莫得聞。又姓。又天神名。《淮南子·地形訓》窮奇廣莫,風之所生也。又四凶之一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少皡氏有不才子,天下謂之窮奇。《註》窮奇,卽共工氏。又獸名。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窮奇犀。《註》狀如牛,蝟毛,音如嘷狗,食人。又江神謂之奇相。《江記》帝女也。卒爲江神。又與琦通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宜切,音羈。一者,奇也。
【花】1. 植物的繁殖器官,典型的由“花托”、“花萼”、“花冠”、“雌蕊群”和“雄蕊群”组成,有各种形状和颜色,一般长得很美丽,有的有香味,凋谢后结成果实。 2. 供观赏的植物:~木。~草。~匠。~事(游春看花等事)。 3. 形状像花的东西:雪~。浪~。钢~。火~。棉~(棉的絮亦称花)。礼~(烟火)。挂~(指战斗中受伤)。 4. 用花装饰的:~圈(quān )。~篮。~灯。~车。 5. 具有条纹或图形的,不只一种颜色的:~样。~边。~~绿绿。印~。 6. 指“痘”:天~(一种急性传染病)。 7. 混
【花】〔古文〕蘤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呼瓜切,音譁。《正字通》草木之葩也。《歐陽修·花品序》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,稱牡丹則直曰花。又地名。《廣州志》南海縣有花田。又姓。唐有花驚定。《杜甫詩》成都猛將有花卿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宋有尚書郞花尹。又《韻補》音訶。《棗據詩》延首觀神州,廻晴盻曲阿。芳林挺修榦,一歲再三花。 《說文》本作華。榮也。从艸,鄭氏曰:,象華葉垂敷之形,亏象蔕萼也。《唐韻古音》按花字,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,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,或是後人攺易。唯《後漢書·李諧·述身賦》曰:樹先春而動色,草迎歲而發花。
【人】1. 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、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:~类。 2. 别人,他人:“~为刀俎,我为鱼肉”。待~热诚。 3. 人的品质、性情、名誉:丢~,文如其~。
【人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如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而鄰切,音仁。《說文》天地之性最貴者也。《釋名》人,仁也,仁生物也。《禮·禮運》人者,天地之德,隂陽之交,鬼神之會,五行之秀氣也。又一人,君也。《書·呂》一人有慶,兆民賴之。又予一人,天子自稱也。《湯誥》嗟爾萬方有衆,明聽予一人誥。又二人,父母也。《詩·小雅》明發不寐,有懷二人。又左人,中人,翟國二邑。又官名。《周禮》有庖人,亨人,漿人,凌人之類。又楓人,老楓所化,見《朝野僉載》。又蒲人,艾人,見《歲時記》。又姓。明人傑。又左人,聞人,俱複姓。又《韻補》叶如延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【识】1. 知道,认得,能辨别:~辨。~破。~相(xiàng )。~途老马。 2. 所知道的道理:知~。常~。 3. 辨别是非的能力:见~。远见卓~。 | 1. 记住:博闻强~。 2. 标志,记号。 方言集汇
【识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賞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設職切,音式。《說文》常也。一曰知也。《長箋》訓常無意義。《玉篇》識,認也。《增韻》能別識也。又見識也。《詩·大雅》不識不知,順帝之則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吳公子札聘于鄭,見子產如舊相識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前識者,道之華而愚之始。《莊子·繕性篇》道固不小行,德固不小識。《揚子·法言》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,至識也。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,迷識也。又草名。《大戴禮·夏小正》三月采識。識,草也。又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。又姓。見《姓纂》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