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仄 平 仄
拼音: yī zhāo shòu cí 4
【一朝】朝yīzhāo[once;inoneday]一旦一朝而天。——《国语·晋语》典
【一朝】一个早晨。《诗·小雅·彤弓》:“鐘鼓既设,一朝饗之。”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屠牛坦一朝解十二牛,而芒刃不顿者,所排击剥割,皆众理解也。”汉王充《论衡·状留》:“不崇一朝,輒成贾者,菜果之物也。”2.一时;一旦。《淮南子·道应训》:“使者謁之,襄子方将食而有忧色,左右曰:‘一朝而两城下,此人之所喜也;今君有忧色,何也?’”《魏书·艺术传·刘灵助》:“灵助本寒微,一朝至此,自谓方术堪能动众。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十一:“原料一朝事露,不能到底,惟有一死而已。”周立波《参军这一天》:“一朝有事,连队上点我的名时,说
【受辞】的令词。《管子·形势》:“衔命者君之尊也,受辞者君之运也。”《公羊传·庄公十九年》:“聘礼,大夫受命,不受辞。”2.亦作“受词”。听取供词。《后汉书·党锢传·李膺》:“膺知其状,率将吏卒破柱取朔,付洛阳狱。受辞毕,即杀之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徽宗宣和元年》:“黼(王黼)怒,令吏从辅(曹辅)受词,辅操笔曰:‘区区之心,一无所求,爱君而已。’退,待罪於家。”
【讼】1. 在法庭上争辨是非曲直,打官司:~事。~案。~词。 2. 争辨是非:争~。聚~纷纭。 3. 自责:自~。 4. 古同“颂”,颂扬。
【讼】〔古文〕吅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似用切,音頌。《說文》爭也。《六書故》爭曲直于官有司也。又《易·訟卦疏》凡訟者,物有不和情,爭而致其訟。《註》爭辯也。又《雜卦》訟,不親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,聽而斷之。《註》爭罪曰獄,爭財曰訟。《疏》對文例也。若獄訟不相對,則爭財亦爲獄。又衆論異同錯互也。《後漢·曹褒傳》會禮之家,名爲聚訟。《註》言相爭不定也。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吏民上書冤訟莽者,以百數。又責也。《論語》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。《註》訟,猶責也。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