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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成三独醉——郊陶潜体诗十六首

平仄:仄 平 平 平 仄

拼音: yǐ chéng sān dú zuì

已成三独醉释义

【已】1. 止,罢了:学不可以~。死而后~。  2. 表示过去:~经。事~至此。~往。业~。  3. 后来,过了一些时间,不多时:~忽不见。  4. 太,过:不为~甚。  5. 古同“以”。

【已】《廣韻》羊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音以。《玉篇》止也,畢也,訖也。《廣韻》成也。《集韻》卒事之辭。《易·損卦》已事遄往。又《玉篇》退也。《廣韻》去也,棄也。《書·堯典》試可乃已。《論語》三已之。又太也。《廣韻》已,甚也。《孟子》仲尼不爲已甚者。《註》不欲爲已甚,太過也。又《廣韻》過事語辭。《史記·灌夫傳》已然諾。《註》索隱曰:謂已許諾,必使副其前言也。又《類篇》語已也。《增韻》語終辭。《前漢·梅福傳》亦無及已。又踰時曰已而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已而有娠。又與以通。《荀子·非相篇》人之所以爲人者,何

【成】1. 做好,做完:~功。完~。~就。~事。~交。~立。~婚。~仁(儒家主张的成就仁德)。~人之美。玉~其事。  2. 事物发展到一定的形态或状况:~形。~性。~人。自学~才。蔚然~风。  3. 变为:长~。变~。  4. 可以,能行:~,就这么办。  5. 称赞人能力强:他办事麻利,真~。  6. 够,达到一定数量:~年累(lěi )月。  7. 已定的,定形的:~规。~俗。~见。~例。~竹在胸。  8. 十分之一:增产三~。  9. 平定,讲和:“会于稷,以~宋乱”。  10. 姓。

【成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是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時征切,音城。《說文》就也。《廣韻》畢也。凡功卒業就謂之成。又平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調人》凡過而殺傷人者,以民成之。《疏》成,平也。非故心殺傷人,故共鄕里和解之也。《詩·大雅》虞芮質厥成。又《左傳·隱六年》鄭人來輸平。《公羊傳》輸平猶墮成也。《文七年》惠伯成之。又終也。凡樂一終爲一成。《書·益稷》簫韶九成。《儀禮·燕禮》笙入三成。《註》三成謂三終也。又善也。《禮·檀弓》竹不成用。《註》成,猶善也。又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灋五曰官成。註官成,謂官府之成事品式也。又

【三】1. 数名,二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叁”代):~维空间。~部曲。~国(中国朝代名)。  2. 表示多次或多数:~思而行。~缄其口。

【三】〔古文〕弎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蘇甘切《正韻》蘇監切,颯平聲。《說文》三,天地人之道也。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,次第重之,其數三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《史記·律書》數始於一,終於十,成於三。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凡兵無過三其身。又《左傳·昭七年》士文伯曰:政不可不愼,務三而已。一擇人,二因民,三從時。又《晉語》民生於三,事之如一。又《周語》人三爲衆,女三爲粲,獸三爲羣。又姓。明三成志。又漢複姓。屈原之後有三閭氏,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,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。又去聲。《韻會》蘇暫切。《論語

【独醉】独自酒醉。晋陶潜《饮酒》诗之十三:“一士长独醉,一夫终年醒。醒醉还相笑,发言各不领。”《南史·谢譓传》:“﹝譓﹞有时独醉,曰:‘入吾室者但有清风,对吾饮者唯独明月。’”唐白居易《池上早春即事招梦得》诗:“偶游难得伴,独醉不成狂。”元仇远《醉醒吟》:“或云酒是忘忧物,醉乡别有一天地……独醒独醉岂多得,众醒独醉堪一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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