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平 平 平
拼音: yǐ 1|4 2 hán jiàn|xiàn
【已】1. 止,罢了:学不可以~。死而后~。 2. 表示过去:~经。事~至此。~往。业~。 3. 后来,过了一些时间,不多时:~忽不见。 4. 太,过:不为~甚。 5. 古同“以”。
【已】《廣韻》羊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音以。《玉篇》止也,畢也,訖也。《廣韻》成也。《集韻》卒事之辭。《易·損卦》已事遄往。又《玉篇》退也。《廣韻》去也,棄也。《書·堯典》試可乃已。《論語》三已之。又太也。《廣韻》已,甚也。《孟子》仲尼不爲已甚者。《註》不欲爲已甚,太過也。又《廣韻》過事語辭。《史記·灌夫傳》已然諾。《註》索隱曰:謂已許諾,必使副其前言也。又《類篇》語已也。《增韻》語終辭。《前漢·梅福傳》亦無及已。又踰時曰已而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已而有娠。又與以通。《荀子·非相篇》人之所以爲人者,何
【发】1. 交付,送出:分~。~放。~行(批发)。 2. 放,射:~射。百~百中。焕~。 3. 表达,阐述:~表。~凡(陈述某一学科或一本书的要旨)。阐~。 4. 散开,分散:~散。 5. 开展,张大,扩大:~展。~扬。 6. 打开,揭露:~现。~掘。 7. 产生,出现:~生。~愤。奋~。 8. 食物因发酵或水浸而澎涨:~面。 9. 显现,显出:~病。~抖。~憷。 10. 开始动作:~动。 11. 引起,开启:启~。~人深省。 12. 公布,宣布:~布。~号施令。 13. 量词,用于枪弹
【发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伐切,音髮。《說文》發也。《詩·召南》壹發五豝。《傳》發,矢也。《前漢·匈奴傳》矢四發。《註》射禮三而止,每射四矢,故以十二矢爲一發。師古曰:發,猶今言箭一放兩放也。又《廣韻》起也。《孟子》舜發於畝之中。又舒也,揚也。《易·乾卦》六爻發揮。《疏》發,越也。又《坤卦》發於事業。《疏》宣發也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聲名以發之。《註》發揚此德也。又《博雅》開也。《書·武成》發鉅橋之粟。《疏》謂開出也。《詩·小雅》明發不寐。《註》謂將旦而光明開發也。又《玉篇》進也,行也。《博雅》去也。
【梅】1. 落叶乔木,品种很多,性耐寒,初春开花,有白、红等颜色,分五瓣,香味很浓,果实球形,味酸:~花。~子。 2. 姓。
【梅】〔古文〕槑《唐韻》莫杯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模杯切《韻會》謀杯切,音枚。或作槑、楳,亦作。《說文》枏也。《爾雅·釋木》梅,枏。《陸璣·條梅疏》似豫章大木也。又《書·說命》若作和羹,爾惟鹽梅。《禮·內則》梅諸。《名物疏》陸璣所釋有條有梅,自是枏木似豫章者。豫章,大樹可以爲棺舟者也。和羹之梅,籩實之乾,似杏實酢者也。又《爾雅·釋木》時,英梅。《註》雀梅。又《爾雅·釋木》朹檕梅。《註》狀如梅,子赤色似小柰,可食。又《埤雅》江、湘、兩浙四五月閒梅欲黃落,則水潤土溽,蒸鬱成雨,謂之梅雨。《四時纂要》閩人以立夏後逢庚入梅
【寒】1. 冷,与“暑”相对:~冬。~色。~衣。~冽。~带。~战。~噤。~食(节名,在清明前一天。古人从这一天起不生火做饭,也有的地区把清明当作“寒食”)。~喧。~来暑往。唇亡齿~。 2. 害怕:~心。 3. 穷困,有时用作谦辞:~门。~伧。~舍。~窗(喻艰苦的学习环境)。~酸。~士(旧指贫穷的读书人)。
【寒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胡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河干切,音韓。《說文》東也。本作。从人在宀下,从茻薦覆之,下有仌。仌,水也。隸省作寒。《釋名》寒,捍也。捍,格也。《玉篇》冬時也。《易·繫辭》日月運行,一寒一暑。《書·洪範》庶徴曰燠,曰寒。《傳》煥以長物,寒以成物。又司寒,水神。《左傳·昭四年》黑牡秬黍,以享司寒。《註》司寒,元冥,水神也。又《周語》火見而淸風戒寒。《荀悅·申鑒》下有寒民,則上不具服。又窮窘也。《史記·范睢傳》范叔一寒至此哉。《宋史·同甫傳》畸人寒士皆賴之。又國名,在北海,平壽縣東寒亭。《史記
【见】1. 看到:看~。罕~。~微知著。~义勇为。~异思迁。 2. 接触,遇到:怕~风。~习。 3. 看得出,显得出:~效。相形~绌。 4. (文字等)出现在某处,可参考:~上。~下。 5. 会晤:会~。接~。 6. 对事物观察、认识、理解:~解。~地(见解)。~仁~智(指对同一问题各人从不同角度持不同看法)。 7. 助词,表示被动或对我如何:~外。~教。~谅(原谅我)。~笑(被讥笑)。 | 1. 古同“现”,出现,显露。 2. 古同“现”,现存。 典
【见】《唐韻》《廣韻》古甸切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經電切,堅去聲。《說文》視也。从目从儿。《易·乾卦》飛龍在天,利見大人。《疏》德被天下,爲萬物所瞻覩。《書·立政》灼見三有俊心。《禮·王制》問百年者就見之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宗伯以賔禮親邦國,春見曰朝,夏見曰宗,秋見曰覲,冬見曰遇,時見曰會,殷見曰同。《註》此六禮者,以諸侯見王爲義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舜擇吉月日,見四嶽、諸牧、班瑞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未得省見。《註》言不爲所拔識也。又《通鑑》漢武帝元光五年,張湯、趙禹定律令,務在深文,作見知法。詳矢部知字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