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仄
拼音: yǐ 2 hàn lì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10. 太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【嫉】1. 因别人比自己好而怨恨:~妒。~恨。~羡。 2. 憎恨:~恶如仇。
【嫉】《廣韻》秦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昨悉切,音蒺。《說文》妎也。《屈原·離騷註》害色曰妒,害賢曰嫉。《史記·外戚傳》褚先生曰:傳曰:女無美惡,入室見妒,士無賢不肖,入朝見嫉。《亢倉子·用道篇》同道者相愛,同藝者相嫉。又《集韻》疾二切,音自。義同。 亦作。通作疾。或作。
【悍吏】凶暴的官吏。唐柳宗元《捕蛇者说》:“悍吏之来吾乡,叫嚣乎东西,隳突乎南北,譁然而骇者,虽鷄狗不得寧焉。”唐陆龟蒙《彼农》诗之二:“诗之穷辞,以嫉悍吏。”元于石《小石塘源》诗:“昼无悍吏恐,夜无羣盗狂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