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五旨
平仄:仄 平 平 仄 平 平 仄
拼音: yǐ jīng 2 tiáo|diào|zhōu yán duō bǐ
【已】1. 止,罢了:学不可以~。死而后~。 2. 表示过去:~经。事~至此。~往。业~。 3. 后来,过了一些时间,不多时:~忽不见。 4. 太,过:不为~甚。 5. 古同“以”。
【已】《廣韻》羊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音以。《玉篇》止也,畢也,訖也。《廣韻》成也。《集韻》卒事之辭。《易·損卦》已事遄往。又《玉篇》退也。《廣韻》去也,棄也。《書·堯典》試可乃已。《論語》三已之。又太也。《廣韻》已,甚也。《孟子》仲尼不爲已甚者。《註》不欲爲已甚,太過也。又《廣韻》過事語辭。《史記·灌夫傳》已然諾。《註》索隱曰:謂已許諾,必使副其前言也。又《類篇》語已也。《增韻》語終辭。《前漢·梅福傳》亦無及已。又踰時曰已而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已而有娠。又與以通。《荀子·非相篇》人之所以爲人者,何
【惊】1. 骡马等因为害怕而狂奔起来不受控制:~车。~群。马~车败。 2. 害怕,精神受了突然刺激而紧张不安:~恐。~骇。~愕。~惶。~诧。~遽。~厥。~悟。~心动魄。~惶失措。~世骇俗(言行出奇,使世人惊恐)。 3. 震动:~动。~扰。~堂木。打草~蛇。 4. 出人意料的:~喜。
【惊】《集韻》呂張切,音良。悲也。又《集韻》力讓切,音諒。義同。或作悢。(驚)《唐韻》《集韻》舉卿切《正韻》居卿切,音京。《說文》馬駭也。《玉篇》駭也。《易·震卦》震驚百里。《詩·大雅》震驚徐方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得之若寵,失之若辱,是謂寵辱若驚。又叶居陽切,音姜。《張籍·祭韓愈詩》月中登高灘,星漢交垂芒。釣車擲長綫,有獲齊驩驚。
【常】1. 长久,经久不变:~数。~量(亦称“恒量”)。~项。~任。~年。~驻。~住。~备不懈。 2. 时时,不只一次:~~。~客。时~。经~。 3. 普通的,一般的:~识。~务。~规。~情。~人。平~。反~。 4. 姓。
【常】《唐韻》市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辰羊切,音裳。《玉篇》恆也。《正韻》久也。《易·坤卦》後得主而有常。《繫辭》動靜有常。《詩·周頌》常于時夏。《箋》謂久長之功,於是夏而歌之。《朱傳》謂君臣父子之常道。又五常。《書·舜典愼徽五典傳》五典,五常之敎,父義,母慈,兄友,弟恭,子孝。又《五品傳》五品,謂五常。《疏》此事可常行,乃爲五常耳。又神名。《荀子·九家易》兌爲常,西方之神也。又地名。《詩·魯頌》居常與許。《傳》常許,魯南鄙西鄙也。又州名。《隋書·地理志》毗陵郡平置常州。又山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常山郡。《註》恆山
【调】1. 搭配均匀,配合适当:~和。~谐。风~雨顺。饮食失~。 2. 使搭配均匀,使协调:~配。~味。 3. 调停使和解(调解双方关系):~停。~处。 4. 调剂:以临万货,以~盈虚。 5. 调理使康复:~养。~摄。 6. 调教;训练:有膂力,善~鹰隼。 7. 挑逗;戏弄:~笑。~情。~戏。酒后相~。 | 1. 乐曲;乐谱:曲~。采菱~。 2. 乐曲定音的基调或音阶:C大~。五声~式。 3. 语音上的声调:~号。~类。 4. 说话的腔调:南腔北~。 5. 口气;论调:一副教训人的~。两人人
【调】《唐韻》徒遼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田聊切,音迢。《說文》和也。《玉篇》和合也。《詩·小雅》弓矢旣調。《禮·月令》仲夏調竽笙竾簧。又《韻會》揉伏也。《史記·秦本紀》大費佐舜調馴鳥獸。又《正字通》嘲笑也。《世說》王丞相每調之。又《廣雅》欺也,啁也,譀也,出買也。又《莊子·齊物論》而獨不見之調調之刁刁乎。《註》樹上枝葉搖動之形。又官名。《周禮·地官》調人掌司萬民之難而諧和之。又姓。《廣韻》周禮有調人,其後氏焉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張流切,音輈。朝也。《詩·周南》未見君子,惄如調飢。《毛傳》調,朝也。又
【言】1. 讲,说:~说。~喻。~道。~欢。~情。~必有中(zhòng )(一说就说到点子上)。 2. 说的话:~论。~辞(亦作“言词”)。语~。~语。~简意赅。 3. 汉语的字:五~诗。七~绝句。洋洋万~。 4. 语助词,无义:~归于好。“~告师氏,~告~归”。 5. 姓。
【言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語軒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魚軒切,平聲。《說文》直言曰言,論難曰語。《周禮·大司樂註》發端曰言,答述曰語。《釋名》言,宣也。宣彼此之意也。《易·乾卦》庸言之信。《書·湯誓》朕不食言。《傳》言已出而反吞之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鄕八糾萬民,七曰造言之。《註》譌言惑衆也。《論語》寢不言。《註》自言曰言。《史記·商君傳》貌言華也,至言實也,苦言藥也,甘言疾也。《唐書·徐伯彥傳》言者,德之柄也,行之主也,身之文也。又辭章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事,一曰貌,二曰言。《疏》言者,道其語有辭章也。《禮·曲禮》
【多】1. 数量大,与“少”、“寡”相对:人~。~年。~姿。~层次。~角度。~难(nàn )兴(xīng )邦。~~益善。~行不义必自毙。 2. 数目在二以上:~年生草。~项式。~义词。~元论。 3. 有余,比一定的数目大:~余。一年~。 4. 过分,不必要的:~嘴。~心。~此一举。 5. 相差的程度大:好得~。 6. 表示惊异、赞叹:~好。 7. 表示某种程度:有~大劲儿使~大劲儿。 8. 表疑问:有~大呢?~会儿? 9. 姓。
【多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得何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當何切,朵平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衆也。《詩·小雅》謀夫孔多。《增韻》不少也。《易·謙卦象傳》君子以裒多益寡。《禮·表記》取數多者,仁也。又勝也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多矣乎予出祖者。《註》曾子聞子游喪事有進無退之言,以爲勝于已之所說出祖也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臣之業所就,孰與仲多。又刻求也。《左傳·僖七年》後之人將求多于汝,汝必不免。又稱美也。《前漢·袁盎傳》諸公聞之皆多盎。《後漢·馮異傳》諸將皆言願屬大樹將軍,帝以此多之。又戰功曰多,見《周禮·夏官·司勲》。又荒俗呼
【鄙】1. 中国周代地方组织单位之一,五百家为一鄙:~师(古官名,周制每县五鄙,“鄙师”掌其鄙之政令祭祀)。 2. 郊野之处,边远的地方:边~。 3. 粗俗:~陋。~俗。~夫。~近(庸俗浅近)。 4. 轻蔑,看不起:~视。~夷。~弃。~薄。 5. 品质低劣:卑~。 6. 谦辞,用于自称:~人。~老。~见。 7. 吝啬:~吝。~诈(贪吝诈伪)。
【鄙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方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補美切《正韻》補委切,音比。《釋名》鄙,否也。小邑不能遠通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以八則治都鄙。《註》都之所居曰鄙,公卿大夫之采邑,王子弟所食邑在畿內者。又《地官·遂人》掌造縣鄙形體之法,五酇爲鄙,五鄙爲縣。又《廣韻》邊鄙也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太叔命西鄙北鄙貳于己。《註》鄙,鄭邊邑。又《正韻》陋也,厭薄之也。《左傳·宣十四年》過我而不假道,鄙我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衆人皆有以,我獨頑似鄙。又鄙與都對言,朴野也。《淮南子·詮言訓》夫始于都者,常大于鄙。又鄙與仁對,言不通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