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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静淮海民——建业怀古

韵脚:上平十七眞

平仄:仄 仄 平 仄 平

拼音: mín jìng yǐ huái hǎi

以静淮海民释义

【民】1.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:人~。~主。~国。~法。公~(在一国内有国籍,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)。国~(具有国籍的人)。  2. 指人或人群:居~。~族。  3. 劳动大众的,非官方的:~间。~歌。~谚。~风。~情。  4. 某族的人:汉~。回~。  5.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:农~。渔~。  6. 非军事的:~品。~航。  7. 同“苠”。

【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彌鄰切,音泯。《說文》衆萌也。言萌而無識也。《易·師卦》君子以容民畜衆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后非民罔使,民非后罔治。《禮·緇衣》民以君爲心,君以民爲體。又四民。《穀梁傳·成元年》古者四民:有士民,有商民,有農民,有工民。《註》德能居位曰士,辟土植穀曰農,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,通財貨曰商。又司民,星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及孟冬祀司民之日,獻其數于王。《註》司民,軒轅角也。《釋文》軒轅十七星,如龍形,有兩角,角有大民、小民。又官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掌登萬民之數,自生齒以

【静】1. 停止的,与“动”相对:~止。~态。~物。平~。风平浪~。  2. 没有声音:安~。寂~。僻~。冷~。肃~。~悄悄。~穆。~谧。~默。~观。~听。  3. 安详,闲雅:~心。~坐。  4. 古同“净”,清洁。  5. 姓。
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 10. 太
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
【淮】◎ 〔~河〕水名,源于中国河南省桐柏山,流经安徽、江苏两省入洪泽湖。简称“淮”,如“~北”。“~南”。 网

【淮】《唐韻》戸乖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乎乖切,音懷。水名。《說文》水出南陽平氏桐柏大復山,東南入海。《風俗通·山澤篇》淮,均也。均其務也。《春秋·說題辭》淮者,均其勢也。《釋名》淮,圍也。圍繞揚州分界,東至於海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》靑州,其川淮泗。《書·禹貢》導淮自桐柏。又水出漢中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漢中郡房陵縣淮山,淮水所出。又淮安,郡名。《廣輿記》秦屬九江郡,曰淮隂。漢曰臨淮,晉曰山陽,隋唐曰楚州,宋曰淮安。又《韻補》叶胡隈切,音回。《左傳·昭十二年》有酒如淮,有肉如坻。寡君中此,爲諸侯師。一說淮讀爲濰叶韻

【海】1. 靠近大陆,比洋小的水域:~洋。~域。~拔。~疆。~内。~岸。~誓山盟。五湖四~。  2. 用于湖泊名称:青~。中南~。  3. 容量大的器皿,巨大的:~碗。~涵(敬辞,称对方大度包容)。夸下~口。  4. 喻数量多的人、事物像海的:人山人~。火~。  5. 漫无目标地:~骂。~找。  6. 古代指从外国来的:~棠。  7. 特指中国上海:~派。  8. 姓。 典

【海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呼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許亥切,音醢。《說文》天池也。以納百川者。《釋名》海,晦也。主承穢濁水,黑如晦也。《書·禹貢》江漢朝宗于海。又環九州爲四海。《書·禹貢》四海會同。《爾雅·釋地》九夷,八狄,七戎,六蠻,謂之四海。又物產饒富爲陸海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所謂天下陸海之地。又天海,星名。《甘氏星經》天海十星,在壁西南。又州名。《廣韻》禹貢徐州之域,七國時屬楚,秦爲薛郡,漢爲東海郡。後魏爲海州。又《韻補》叶虎洧切,音喜。《詩·小雅》沔彼流水,朝宗于海。鴥彼飛隼,載飛載止。又叶火五切,音虎。《陸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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