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yī jué liú yí dài
【伊】1. 彼,他,她:~说。~人(那个人,多指女性)。 2. 文言助词:下车~始。~谁之力?~于胡底(到什么地步为止,不堪设想的意思)。 3. 姓。
【伊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於脂切《集韻》於夷切《韻會》幺夷切《正韻》於宜切,音蛜。彼也。《詩·秦風》所謂伊人,在水一方。又發語辭。《詩·邶風》伊余來墍。又《小雅》伊誰云從。又維也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嘉薦伊脯。《揚雄·河東賦》伊年暮春,將瘞后土,禮靈祇。《註》師古曰:伊,是也。又鬰伊,不舒貌。《後漢·崔寔傳》智士鬰伊於下。與噫通。又吾伊,讀書聲。《黃庭堅詩》北窻讀書聲吾伊。俗作吚。又伊威,委黍也。《詩·豳風》伊威在室。《陸璣疏》伊威一名委黍,一名鼠婦,在壁根下甕底土中生,如白魚者是也。又姓。又州名。本伊吾盧,地在燉煌大
【决】1. 排除阻塞物,疏通水道:“禹~江疏河”。 2. 堤岸被水冲开:~口。溃~。 3. 断定,拿定主意:~定。~断。~计。~然。~胜。~议。犹豫不~。 4. 一定(用在否定词前):~不后退。 5. 决定最后胜败:~赛。~战。 6. 执行死刑:处~。枪~。
【决】《玉篇》俗決字。(決)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古穴切,音玦。水名。《水經》決水,出廬江雩婁縣南大別山。《注》俗名爲檀山峴,蓋大別之異名也。其水歷山委注而絡其縣,西北流逕蓼縣故城,灌水注之,故地理志曰:決水北注蓼入灌,灌水於蓼亦入決。又決決,北方水名。《山海經》龍侯之山,決決之水出焉,東流注于河。又行流也。《管子·君臣下篇》決之則行,塞之則止。《左傳·襄三十一年》不如小決使道。又斷也,判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夫禮者,所以定親疎,決嫌疑。又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又以齒斷物亦曰決。《禮·曲禮》濡肉齒決,乾肉不齒決。《周
【流】1. 液体移动:~水。~汗。~血。~泪。~程。~泻。~质。~水不腐。汗~浃背。随波逐~(随着波浪起伏,跟着流水漂荡,喻没有主见,随着潮流走)。 2. 像水那样流动不定:~转(zhuǎn )。~通。~寇。~浪。~离。~散。~失。~沙。~露。~萤。 3. 传播:~言。~传。~芳。~弊。~毒。~行(xíng )。 4. 指江河的流水:河~。江~。溪~。激~。奔~。 5. 像水流的东西:气~。暖~。电~。 6. 向坏的方面转变:~于形式。 7. 旧时的刑罚,把犯人送到荒远的地方去:~放。~配。 8.
【流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力求切,音留。《說文》水行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流,覃也。《疏》謂水之流,必相延及。《詩·大雅》如川之流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流,擇也,求也。《詩·周南》左右流之。又下也。《詩·豳風》七月流火。又流漫無節制也。《禮·樂記》樂勝則流。又《書·禹貢》二百里流。《禮·王制》千里之外曰采,曰流。又放也。《書·舜典》流宥五。又視不端諦曰流。《左傳·成六年》鄭伯視流而行速。又走也。《戰國策》楚襄王流淹于城陽。《註》謂走而自匿。又《周禮·冬官·玉人註》鼻勺曰流,凡流皆爲龍口。又《前漢·食
【一带】带yīdài[district]泛指某处和与它相连的地方北京一带税厂一带。——《广东军务记》桥边一带。汉
【一带】一条带子。常用以形容东西或景物象一条带子。唐冷朝阳《登灵善寺塔》诗:“华岳三峯小,黄河一带长。”前蜀毛文锡《醉花间》词:“银汉是红墙,一带遥相隔。”《三国演义》第四六回:“孔明教把船隻头西尾东,一带摆开,就船上擂鼓呐喊。”清黄宗羲《留别海昌同学序》:“诸子与某相隔一带水耳。”2.泛指某一地区或其附近。宋张载《泾原路经略司论边事状》:“窃见古渭州一带,生熟蕃户,据地数百里,兵数十万,土壤肥沃,本汉唐名郡。”《元史·世祖纪一》:“率蒙古、汉军驻燕京近郊、太行一带,东至平滦,西控关陕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一回:“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