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1|4 3 jiǔ zhēn jīng
【应】1. 该,当,又引申料想理该如此:~当。~该。~分(fèn )。~有尽有。 2. 回答:答~。喊他不~。~承。 3. 随,即:“桓督诸将周旋赴讨,~皆平定”。 4. 姓。 | 1. 回答或随声相和:~答。呼~。~对(答对)。~和(hè)。反~(a.化学上指物质发生化学变化,产生性质和成分与原来不同的新物质;b.人和动物受到刺激而发生的活动和变化;c.回响,反响)。 2. 接受,允许,答应要求:~邀。~聘。~考。 3. 顺合,适合:顺~。适~。~机。~景。~时。~用文。 4. 对待:~付。~变。
【应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陵切,音膺。《說文》當也。从心聲。《徐曰》,鷹字也。本作,今作應。又料度辭也。《唐詩》應須,祇應,皆是也。又《周語》其叔父實應且憎。《註》猶受也。又國名。《括地志》故應城,因應山爲名,在汝州葉縣。又姓。出南頓,本周武王後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邗晉應韓,武之穆也。漢有應曜,與四皓偕隱,曜獨不出,八代孫應劭,集解漢書。又通作膺。《書·武成》誕膺天命。《註》當也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證切,音譍。《集韻》答也。《廣韻》物相應也。《易·咸卦》二氣感應以相與。又樂名。
【检】1. 查:~查。~测。~讨。~举。~校(jiào )。~修。~索。~察。 2. 注意约束(言行):~点(a.注意约束言行,如“参加宴会时连吃带拿,太不~~了”;b.查看是否符合,如“把行李~~一遍”)。失~。 3. 古代官名,掌修国史,位次编修。 4. 姓。
【检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奄切,兼上聲。《說文》書署也。《徐曰》書函之蓋,三刻其上,繩緘之,然後塡以泥,題書其上而印之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市註》璽節印章,如今斗檢封。又玉檢,以玉爲檢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封禪註》金泥玉檢。又書袠之簽曰檢。《後漢·公孫瓚傳》皁囊施檢。《類篇》俗謂之燕尾,又謂之排。又檢制也。《孟子》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檢,同也。《郭註》模範同等。又檢式也。《淮南子·主術訓》人主立法,先自爲檢式儀表,故令行于天下。又櫽栝謂之檢。《揚子·法言》蠢迪檢押。又檢點,官名。《宋史·
【九】1. 数目,八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玖”代):~归。 2. 泛指多次或多数:~死一生。~霄云外。
【九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舉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己有切,音久。數也。《說文》陽之變也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乾元用九,天下治也。《列子·天瑞篇》一變而爲七,七變而爲九,九變者,究也。又算法曰九九。《韓詩外傳》齊桓公設庭爎待人士,不至。東野有以九九見者,曰:九九薄能耳,君猶禮之,况賢於九九者乎。《註》若今九章算法。又《荆楚歲時記》俗用冬至次日,數及九九八十一日爲寒盡。又《史記·騶衍傳》中國之外,有赤縣神州者九。又九之爲言多也。《公羊傳·僖九年》葵丘之會,桓公震而矜之,叛者九國,言叛者衆,非實有九國也。宋趙鵬飛曰:會葵丘惟六
【真经】道教的经书。《隋书·经籍志四》:“嵩山道士寇谦之自云:‘尝遇真人成公兴,后遇太上老君……其后又遇神人李谱,云是老君玄孙,授其图籙真经,劾召百神。’”《旧唐书·玄宗纪下》:“庄子号为南华真人,文子号为通玄真人,列子号为冲虚真人,庚桑子号为洞虚真人。其四子所著书,改为真经。”明叶宪祖《鸾鎞记·秉操》:“俺待向花前诵真经几巡,启金炉把名香自焚。”清李渔《玉搔头·媲美》:“俺自会诵真经,焚寳篆,把凡心洗。”2.比喻好的经验。徐慎《四书记》:“你就把这条真经向大家传一传。”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