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七眞
平仄:平 平 平 平 平 仄 平
拼音: chén 1|4 xī wéi|wèi lǎo zhāo líng
【臣】1. 君主时代的官吏,有时亦包括百姓:~僚。~子。~服。君~。 2. 官吏对君主的自称:“王必无人,~愿奉璧往使。” 3. 古人谦称自己。 4. 古代指男性奴隶:~仆。~虏。
【臣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植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丞眞切,音辰。事人之稱。《說文》臣,牽也,事君也。象屈服之形。《白虎通》臣者,纏也,勵志自堅固也。《廣韻》伏也。仕於公曰臣,任於家曰僕。《易·序卦》有父子,然後有君臣,有君臣,然後有上下。《詩·小雅》率土之濱,莫非王臣。又《前漢·王陵傳》陳平謝曰:主臣。《註》文穎曰:惶恐之辭,猶今言死罪。晉灼曰:主,擊也。臣,服也。言其擊服。惶恐之辭。《通雅》發語敬謝之辭,猶主在上,臣在下,自然敬恐也。又姓。《奇姓通》唐臣悅,著平陳紀。又《韻補》叶音禪。《道藏歌》躋景西那東,肆覲善因
【应】1. 该,当,又引申料想理该如此:~当。~该。~分(fèn )。~有尽有。 2. 回答:答~。喊他不~。~承。 3. 随,即:“桓督诸将周旋赴讨,~皆平定”。 4. 姓。 | 1. 回答或随声相和:~答。呼~。~对(答对)。~和(hè)。反~(a.化学上指物质发生化学变化,产生性质和成分与原来不同的新物质;b.人和动物受到刺激而发生的活动和变化;c.回响,反响)。 2. 接受,允许,答应要求:~邀。~聘。~考。 3. 顺合,适合:顺~。适~。~机。~景。~时。~用文。 4. 对待:~付。~变。
【应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陵切,音膺。《說文》當也。从心聲。《徐曰》,鷹字也。本作,今作應。又料度辭也。《唐詩》應須,祇應,皆是也。又《周語》其叔父實應且憎。《註》猶受也。又國名。《括地志》故應城,因應山爲名,在汝州葉縣。又姓。出南頓,本周武王後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邗晉應韓,武之穆也。漢有應曜,與四皓偕隱,曜獨不出,八代孫應劭,集解漢書。又通作膺。《書·武成》誕膺天命。《註》當也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證切,音譍。《集韻》答也。《廣韻》物相應也。《易·咸卦》二氣感應以相與。又樂名。
【惜】1. 爱,重视:爱~。顾~。怜~。珍~。 2. 舍不得:吝~。~别。~力。~指失掌(喻因小失大)。~墨如金。 3. 感到遗憾,哀痛:可~。~悯。惋~。
【惜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思積切,音昔。《說文》痛也。从心昔聲。《廣韻》悋也。《增韻》憐也,愛也。一曰貪也。又叶息約切,音削。《曹植·贈丁儀詩》思慕延陵子,寶劒非所惜。子其寧爾心,親交義不薄。
【为】1. 做,行,做事:~人。~时。~难。不~己甚(不做得太过分)。 2. 当做,认做:以~。认~。习以~常。 3. 变成:成~。 4. 是:十两~一斤。 5. 治理,处理:~政。 6. 被:~天下笑。 7. 表示强调:大~恼火。 8. 助词,表示反诘或感叹:敌未灭,何以家~? 9. 姓。 | 1. 替,给:~民请命。~虎作伥。~国捐躯。 2. 表目的:~了。~何。 3. 对,向:不足~外人道。 4. 帮助,卫护。
【老】1. 年纪大,时间长,有经验,陈旧的:~当益壮。~朋友。~练。~化。少年~成。~马识途。 2. 对年纪大的人的尊称:吴~。~人家。~大爷。 3. 极,很:~早。~羞成怒。 4. 老年人:敬~院。扶~携幼。~有所为(wéi )。 5. 晚年:~年。~境。 6. 敬老,养老:“~吾老,以及人之老。” 7. 总是,经常:~是生病。 8. 原来的:~地方。 9. 与“嫩”相对:黄瓜长~了。 10. 词头,用于表排行,用于表相互尊称,或加在某些动植物名前构成多音节词:~大。~鹰。~倭瓜。 11.
【老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盧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魯皓切,音栳。《說文》考也。七十曰老。从人毛匕,言須髮變白也。《禮·曲禮》七十曰老而傳。《公羊傳·宣十一年》使帥一二耋老而綏焉。《註》六十稱耋,七十稱老。又《詩·鄭風》與子偕老。《疏》沒身不衰也。《禮·祭義》貴老。爲其近于親也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鄕老註》老,尊稱也。又《儀禮·聘禮》授老幣。《註》老賔之臣。《疏》大夫家臣稱老。又《禮·曲禮》國君不名卿老。《註》卿老亦卿也。又《禮·王制》天子之老。《註》老謂上公。又《禮·禮運》三老在學。《註》乞言,則受之三老。《左傳
【昭陵】1.陵墓名。唐太宗墓。在陕西省礼泉县九嵕山。利用山峰凿成。著名的昭陵六骏石刻,原来即列置在昭陵北面祭坛的东西两庑房内。前蜀韦庄《闻再幸梁洋》诗:“兴庆玉龙寒自跃,昭陵石马夜空嘶。”清张际亮《迁延》诗:“石马昭陵烦北望,太宗兄弟总纵横。”参阅宋宋敏求《长安志·醴泉》。2.陵墓名。明穆宗墓。在北京市昌平县大峪山东。为明十三陵之一。3.陵墓名。清太宗墓。亦称北陵。在辽宁省沉阳市北隆业山。为关外清代三陵(昭陵、福陵和永陵)中规模最大最完整的一个。解放后辟为北陵公园。参阅《清会典事例·盛京工部·陵寝规制》。4.宋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