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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之芳杜洲——寄万齐融

韵脚:下平十八尤

平仄:平 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1 zhī yīn dù fāng

因之芳杜洲释义

【洲】1. 水中的陆地:沙~。~渚。  2. 大陆及其附属岛屿的总称:七大~。~际导弹。

【洲】《廣韻》《正韻》職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之由切,音周。《說文》水渚也。《爾雅·釋水》水中可居曰洲。又《釋名》聚也。人及鳥物所聚息之處也。《詩·周南》在河之洲。又靈洲,漢縣名,屬北地郡。又《韻補》叶專於切,音朱。《劉楨·魯都賦》素秋二七,天漢指隅。緹帷彌津,丹帳覆洲。 《說文》本作州,後人加水以別州縣字。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
【因】1. 原故,原由,事物发生前已具备的条件:原~。~素。~果。病~。  2. 理由:~为(wéi )。~而。  3. 依,顺着,沿袭:~此。~之。~循(a.沿袭;b.迟延拖拉)。~噎废食。陈陈相~。

【因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於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伊眞切,音姻。《說文》从囗大。會意。《徐鍇曰》能大者,衆圍就之也。又仍也,襲也。《論語》殷因於夏禮。《孟子》爲高必因丘陵,爲下必因川澤。《書·堯典》日永星火,以正仲夏,厥民因。《註》析而又析也。《禮·禮器》因天事天,因地事地,因名山升中于天,因吉土以享帝于郊。又依也。《論語》因不失其親,亦可宗也。又托也。《孟子》時子因子而以告孟子。又由也。《鄒陽·上梁王書》夜光之璧,以暗投人於道,莫不按劒相眄者,無因至前也。又緣也。《傳燈錄》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。欲知後世因

【杜】1. 落叶乔木,果实圆而小,味涩可食,俗称“杜梨”,亦称“甘棠”、“棠梨”。木材可做扁担或刻图章。  2. 阻塞(sè),堵塞(sè):~绝。~塞(sè)。~门谢客,防微~渐。  3. 〔~撰〕凭自己的意思没有根据地编造。  4. 姓:~康(相传最早发明酿酒的人,文学作品中借指酒)。

【杜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動五切,音。《說文》甘棠也。牡曰棠,牝曰杜。樊光曰:赤者爲杜,白者爲棠。《陸璣·草木疏》赤棠,子澀而酢,無味。木理韌,可作弓幹。與《說文》不同。又塞也。《書·費誓》杜乃擭。《周禮·夏官·大司馬》犯令凌政則杜之。又《爾雅·釋草》杜榮。《註》似茅,皮可爲索。又香草名。《屈原·九歌》采芳洲兮杜若。又繚之兮杜蘅。又《方言》東齊謂根爲杜。又澀也。又《本草》杜仲,藥名。又《博雅·釋蟲》杜伯,蠍也。又姓。《廣韻》本帝堯劉累之後。出京兆、濮陽、襄陽三望。又《集韻》董五切,音睹。姓也。楚有杜

【芳】1. 花草的香气:~香。~草。~菲(a.花草的香气;b.指花草)。~馥。~馨。芬~。  2. 喻美好的:~名。~龄(年龄,用于少女)。~姿(美好的姿态,用于少女)。~邻(关系融洽的邻居,用作敬辞)。流~百世。  3. 花卉:群~竞艳。~时(花盛时节)。 网

【芳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敷方切,音妨。《說文》香草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雜杜蘅與芳芷。《註》杜蘅、芳芷,皆香草名。又《玉篇》芬芳,香氣貌。《司馬相如·美人賦》芳香芬烈。又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臭也。《晉書·元帝紀》文景垂仁,傳芳于南頓。又《韻會》州名。地多芳草,置在常芳縣。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。 《韻學集成》作芳。芳字从屮作屮下方。漢典考證:〔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貌也。〕 謹照原文貌改臭。 考證:〔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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