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仄 平 平
拼音: yīn zhī jì jīn huī
【因】1. 原故,原由,事物发生前已具备的条件:原~。~素。~果。病~。 2. 理由:~为(wéi )。~而。 3. 依,顺着,沿袭:~此。~之。~循(a.沿袭;b.迟延拖拉)。~噎废食。陈陈相~。
【因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於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伊眞切,音姻。《說文》从囗大。會意。《徐鍇曰》能大者,衆圍就之也。又仍也,襲也。《論語》殷因於夏禮。《孟子》爲高必因丘陵,爲下必因川澤。《書·堯典》日永星火,以正仲夏,厥民因。《註》析而又析也。《禮·禮器》因天事天,因地事地,因名山升中于天,因吉土以享帝于郊。又依也。《論語》因不失其親,亦可宗也。又托也。《孟子》時子因子而以告孟子。又由也。《鄒陽·上梁王書》夜光之璧,以暗投人於道,莫不按劒相眄者,無因至前也。又緣也。《傳燈錄》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。欲知後世因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【寄】1. 托付:~托。~存。~情。~怀。~意。 2. 依靠,依附:~居。~食。~生虫。 3. 托人传送,特指由邮局传递:~信。~钱。 4. 认的亲属:~父。~母。~子。
【寄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義切《正韻》吉器切,音記。《說文》托也。《增韻》寓也。《周語》國無寄寓。《註》不爲廬舍以寄羈旅之客也。又《齊語》管子曰:作內政而寄軍令焉。又《廣韻》附也。《增韻》傳也。《禮·王制》東方曰寄。《註》東方通言之官,謂傳寄東方之言也。又郊遂寄棘,屛退不率敎者於遠方曰寄。又《史記·酷吏傳》請寄無所聽。《註》請寄,猶囑托也。又寄生,草名。又寄居,小蟹名。
【金徽】琴上系弦之绳。南朝梁元帝《秋夜》诗:“金徽调玉軫,兹夕抚离鸿。”2.指用金属镶制的琴面音位标识。唐李肇《唐国史补》卷下:“蜀中雷氏斵琴,常自品第,第一者以玉徽,次者以瑟瑟徽,又次者以金徽,又次者螺蚌之徽。”3.借指琴。唐黄滔《塞上》诗:“金徽互呜咽,玉笛自凄清。”明汤式《一枝花·素兰》曲:“纬天经地鲁仲尼,也将他演入金徽。”清钮琇《觚賸续编·越巢近体》:“几时卧空谷,终日抱金徽。”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