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平 平
拼音: xié|yá|yé|yú|xú yīn zhī|zhì gān zhèng
【邪】1. 不正当,不正派:~恶(è)。~念。~说。 2. 中医指引起疾病的环境因素:寒~。风~。 3. 迷信的人指鬼神给予的灾祸:中(zhòng)~。 4. 妖异怪诞:~魔。~术。 5. 古同“斜”。 | ◎ 古同“玡”,琅玡山。 | ◎ 古同“耶”,疑问词。 | ◎ 古同“餘”。 | ◎ 古同“徐”,缓慢。
【邪】《廣韻》似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徐嗟切,音斜。《廣韻》不正也。《正韻》姦思也,佞也。《易·乾卦》閑邪存其誠。《書·大禹謨》去邪勿疑。又《韻會》辟邪,獸名。又《唐韻》以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余遮切,音耶。《說文》琅邪,郡名。又莫邪,劒名。吳大夫莫邪作寶劒,因名。又呼韓邪,匈奴王名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呼韓邪單于來朝。又若邪,水名。在越州會稽縣。又胥邪,木名。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留落胥邪。《註》胥邪,似椶櫚,皮可爲索。又汙邪,下地田也。《史記·滑稽傳》汙邪滿車。又助語,又疑辭,經傳俱作邪,俗作耶。又《
【因】1. 原故,原由,事物发生前已具备的条件:原~。~素。~果。病~。 2. 理由:~为(wéi )。~而。 3. 依,顺着,沿袭:~此。~之。~循(a.沿袭;b.迟延拖拉)。~噎废食。陈陈相~。
【因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於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伊眞切,音姻。《說文》从囗大。會意。《徐鍇曰》能大者,衆圍就之也。又仍也,襲也。《論語》殷因於夏禮。《孟子》爲高必因丘陵,爲下必因川澤。《書·堯典》日永星火,以正仲夏,厥民因。《註》析而又析也。《禮·禮器》因天事天,因地事地,因名山升中于天,因吉土以享帝于郊。又依也。《論語》因不失其親,亦可宗也。又托也。《孟子》時子因子而以告孟子。又由也。《鄒陽·上梁王書》夜光之璧,以暗投人於道,莫不按劒相眄者,無因至前也。又緣也。《傳燈錄》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。欲知後世因
【知】1. 晓得,明了:~道。~名(著名)。~觉(有感觉而知道)。良~。~人善任。温故~新。~难而进。~情达理。 2. 使知道:通~。~照。 3. 学识,学问:~识,求~。无~。 4. 主管:~县(旧时的县长)。~府。~州。~宾(指主管招待宾客的人。亦称“知客”)。 5. 彼此了解:相~。~音。~近。 6. 彼此了解、交好的人:故~(老朋友)。 | ◎ 古同“智”,智慧。
【知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陟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珍離切《正韻》珍而切,智平聲。《說文》詞也。从口从矢。《徐曰》知理之速,如矢之疾也。又《玉篇》識也,覺也。《增韻》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百姓日用而不知。《書·臯陶謨》知人則哲,能官人。又漢有見知法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,作見知法。《註》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。又相交曰知。《左傳·昭四年》公孫明知叔孫于齊。《註》相親知也。又《昭二十八年》魏子曰:昔叔向適鄭,鬷蔑一言而善,執手遂如故知。《楚辭·九歌》樂莫樂兮新相知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匹也。《詩·檜風》樂子之無知。《
【干正】亦谓理其事而正其本。《后汉书·乐恢传》:“陛下富於春秋,纂承大业,诸舅不宜干正王室,以示天下之私。”《易·谦》“谦,亨”唐孔颖达疏:“谦为诸行之善,是善之最极,而不言元与利、贞及吉者,元是物首也;利贞是干正也。於人既为谦退,何可为之首也?以谦下人,何以干正於物?故不云元与利、贞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