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八未
平仄:仄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yǐ yán shén xiān wèi|yù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10. 太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【言】1. 讲,说:~说。~喻。~道。~欢。~情。~必有中(zhòng )(一说就说到点子上)。 2. 说的话:~论。~辞(亦作“言词”)。语~。~语。~简意赅。 3. 汉语的字:五~诗。七~绝句。洋洋万~。 4. 语助词,无义:~归于好。“~告师氏,~告~归”。 5. 姓。
【言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語軒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魚軒切,平聲。《說文》直言曰言,論難曰語。《周禮·大司樂註》發端曰言,答述曰語。《釋名》言,宣也。宣彼此之意也。《易·乾卦》庸言之信。《書·湯誓》朕不食言。《傳》言已出而反吞之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鄕八糾萬民,七曰造言之。《註》譌言惑衆也。《論語》寢不言。《註》自言曰言。《史記·商君傳》貌言華也,至言實也,苦言藥也,甘言疾也。《唐書·徐伯彥傳》言者,德之柄也,行之主也,身之文也。又辭章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事,一曰貌,二曰言。《疏》言者,道其語有辭章也。《禮·曲禮》
【神仙】◎神仙shénxiān(1)[supernaturalbeing]∶神话中指能力非凡、超脱尘世、长生不老的人物神仙诡诞之说,谓颜太守以兵解,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,实未尝死。——《梅花岭记》(2)[immortal]∶道家指人所能达到的至高神界的人物。比喻能预料或看透事情的人;又比喻逍遥自在、无牵无挂的人
【神仙】见“神仙”。亦作“神僊”。1.神话传说中的人物。有超人的能力。可以超脱尘世,长生不老。《史记·孝武本纪》:“海上燕齐之閒,莫不搤捥而自言有禁方,能神僊矣。”汉桓宽《盐铁论·散不足》:“当此之时,燕齐之士释锄耒,争言神仙方士。”宋梅尧臣《读<汉书·梅子真传>》诗:“九江传神僊,会稽隐廛閈。”陈毅《游桂林》诗:“愿作桂林人,不愿作神仙。”2.宫殿名。《文选·班固<西都赋>》:“清凉宣温,神仙长年,金华玉堂,白虎麒麟,区宇若兹,不可殫论。”李善注引《三辅黄图》:“长乐宫有神仙殿。”
【尉】1. 古代官名,一般是武官:县~。都~。卫~。太~。 2. 军衔的一级,在校以下:~官。少~。上~。 3. 〔~氏〕地名,在中国河南省。 4. 姓。 | 1. 〔~迟〕复姓。 2. 〔~犁〕地名,在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。 网
【尉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於胃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紆胃切,音畏。《說文》从上按其下也。从从火,从又持火,所以繒也。隸作尉。《廣韻》也,安也。又官名。《黃震曰》尉,古司官,至秦漢改今名。義取除姦,安良民也。《後漢·光武紀》廷尉,秦官,聽獄必質於朝廷,故曰廷尉。尉,平也。《史記·張釋之傳》今旣下廷尉,廷尉,天下之平也。又《百官志》太尉,秦官,掌軍事。《應劭曰》自上按下曰尉,武官悉以爲稱。又縣尉。《漢官儀》大縣兩尉,長安四尉,分左右部。五代時,尉皆軍校爲之,建隆閒詔諸縣,置尉一員,在主簿下。又姓。鄭大夫尉止。又尉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