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七之
平仄:仄 平 平 平 平
拼音: qī|jī yǐ yuē|yāo lín quán
【期】1. 规定的时间,或一段时间:定~。限~。~限。学~。 2. 量词,用于刊物或其他分期的事物:第五~。 3. 盼望,希望:~望。~冀。~盼。~待。 4. 限度:“征敛无~求索无度”。 5. 必,决定:“~死,非勇也”。 6. 〔~颐〕指人活到一百岁。 7. 地质学上指在一个国境内或一个大区域内,小于“世”的地质年代单位。 | ◎ 一周年,一整月:~年。~月。~服(古代丧服名,要穿一年)。 典
【期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渠之切,音其。《說文》會也。《易·歸妹》歸妹愆期。又《書·大禹謨》耄期倦于勤。《禮·曲禮》百年曰期頤。《註》期,猶要也。又《書·大禹謨》期于予治。《傳》期,當也,當于治體。又《前漢·路溫舒傳》刻木爲吏,期不對。《註》期,必也。又《莊子·庚桑楚》志乎期費。《註》期,卒也。費,耗也。又《莊子·寓言篇》無經緯本末以期年耆者,是非先也。《註》期,待也。又《玉篇》時也,契約也。《廣韻》信也,限也。又《爾雅·釋宮》八達謂之崇期。《註》四道交出。又口吃。《史記·周昌傳》臣期期知其不可。又
【已】1. 止,罢了:学不可以~。死而后~。 2. 表示过去:~经。事~至此。~往。业~。 3. 后来,过了一些时间,不多时:~忽不见。 4. 太,过:不为~甚。 5. 古同“以”。
【已】《廣韻》羊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音以。《玉篇》止也,畢也,訖也。《廣韻》成也。《集韻》卒事之辭。《易·損卦》已事遄往。又《玉篇》退也。《廣韻》去也,棄也。《書·堯典》試可乃已。《論語》三已之。又太也。《廣韻》已,甚也。《孟子》仲尼不爲已甚者。《註》不欲爲已甚,太過也。又《廣韻》過事語辭。《史記·灌夫傳》已然諾。《註》索隱曰:謂已許諾,必使副其前言也。又《類篇》語已也。《增韻》語終辭。《前漢·梅福傳》亦無及已。又踰時曰已而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已而有娠。又與以通。《荀子·非相篇》人之所以爲人者,何
【约】1. 绳子。 2. 拘束,限制:~束。~法。制~。~定俗成。 3. 共同议定的要遵守的条款:立~。条~。契~。 4. 事先说定:~见。~会。 5. 邀请:~请。~集。 6. 节俭:节~。俭~。 7. 简要,简单:由博返~。简~。 8. 大略:~计。~莫。~略。 9. 算术上指用公因数去除分子和分母使分数简化:~分。 | ◎ 用秤称:~~。~一下。
【约】《廣韻》於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乙却切,音葯。《說文》纏束也。《詩·小雅》約之閣閣。《傳》約,束也。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史》凡邦國都鄙,及萬民之有約劑者藏焉。《註》約劑,要盟之載辭。《禮·曲禮》約信曰誓。《疏》共相約束,以爲信也。又《禮·坊記》君子約言。《疏》謂省約其言也。又《論語》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。《禮·坊記》小人貧斯約。《註》約猶窮也。又《論語》以約失之者,鮮矣。《何晏註》儉約無憂患。又《戰國策》蘇代約燕王曰。《註》約,止也。又《莊子·逍遙遊》淖約若處子。《音義》淖約,柔弱貌。又《荀子·勸學篇》
【林泉】与泉石。《梁书·处士传·庾詵》:“经史百家无不该综,纬候书射,棊筭机巧,并一时之絶。而性记夷简,特爱林泉。”金董解元《西厢记诸宫调》卷四:“此箇閤儿虽小,其间趣不让林泉。”元辛文房《唐才子传·许浑》:“浑乐林泉,亦慷慨悲歌之士,登高怀古,已见壮心。”2.指隐居之地。唐骆宾王《上兖州张司马启》:“虽则放旷林泉,颇得閒居之趣。”《旧唐书·隐逸传·崔觐》:“为儒不乐仕进,以耕稼为业……夫妇林泉相对,以啸咏自娱。”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二三回:“我自今以后,纵然终老林泉,便算荣逾台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