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仄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wèi dé|děi|de xiāng|xiàng yí yīn cēn cuò
【未】1. 不,不曾,没有:~必。~曾(céng )。~来。~尝。~竟(没有完成的)。~及(a.没有来得及;b.没有达到)。 2. 地支的第八位,属羊。 3. 用于记时:~时(下午一点至三点)。 4. 放在句末,表示疑问:“君除吏尽~?吾亦欲除吏”。 典
【未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沸切,音味。《說文》未,味也。六月,百果滋味已具,五行木老於未,象木重枝葉之形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未曰協洽。《禮·月令註》季夏者,斗建未之辰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昧薆於未。《釋名》未,昧也。日中則昃,向幽昧也。又《玉篇》未猶不也,未有不,卽有也。又未央,複姓。見《李淳風·乙巳占》。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相】1. 交互,行为动作由双方来:互~。~等。~同。~识。~传(chuán )。~符。~继。~间(jiàn )。~形见绌。~得益彰(两者互相配合,更加显出双方的长处)。 2. 动作由一方来而有一定对象的:~信。~烦。~问。 3. 亲自看(是否中意):~亲。~中(zhòng)。 4. 姓。 | 1. 容貌,样子:~貌。照~。凶~。可怜~。 2. 物体的外观:月~。金~。 3. 察看,判断:~面。~术(指观察相貌,预言命运好坏的方术)。 4. 辅助,亦指辅佐的人,古代特指最高的官:辅~。宰~。首~。
【相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息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思將切,音襄。《說文》省視也。又《廣韻》共也。《正韻》交相也。《易·咸卦》二氣感應以相與。《公羊傳·桓三年》胥命者何,相命也。《註》胥,相也。相與胥音別義通。又質也。《詩·大雅》追琢其章,金玉其相。又相思,木名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相思之樹。《註》大樹也。東冶有之。又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息亮切,襄去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視也。《左傳·隱十一年》相時而動。又《集韻》助也。《易·泰卦》輔相天地之宜。《書·立政》用勱相我國家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導也。又勴也。《註》謂贊勉。《疏》鄉飲酒云:
【夷音】语言。唐刘知几《史通·言语》:“而彦鸞(崔鸿)修伪国诸史,收(魏收)弘(牛弘)撰《魏》《周》二书,必讳彼夷音,变成华语,等杨由之听雀,如介葛之闻牛,斯亦可矣。”唐杜甫《奉汉中王手札》诗:“夷音迷咫尺,鬼物倚朝昏。”2.谓外族音乐。章炳麟《辨诗》:“李延年已採西域之音,以为武乐。隋世亦有西凉、龟兹、天竺、康国、疏勒、安国诸部,今之词自龟兹乐来,何以见夷音不可用也?”
【参错】◎参错cēncuò(1)[uneven]∶排列不整齐,互相错杂(2)[confusedwitherrorsandomission]∶差误和缺漏
【参错】1.参差交错。汉董仲舒《春秋繁露·玉杯》:“《春秋》论十二世之事,人道浹而王道备,法布二百四十二年之中,相为左右,以成文采。其居参错,非袭古也。”北魏郦道元《水经注·温水》:“林棘荒蔓,榛梗冥鬱,藤盘筀秀,参错际天。”宋陆游《镇江府城隍忠祐庙记》:“至于流徙蔽野,兵民参错,而居处弗惊,疾癘以息。”冰心《寄小读者》十一:“凄清的新月,射到我的床上。瘦长的载霜的白杨树影,参错满窗。”2.犹错乱。《宋书·礼志一》:“诸议所据各参错,若阳祀用騂,阴祀用黝、復云祭天用玄,祭地用黄,如此,用牲之义,未为通也。”唐颜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