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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受福釐——祭汾阴乐章

平仄:仄 仄 平

拼音: shòu yòng fú

用受福釐释义

【受】1. 接纳别人给的东西:接~。感~。~精。~权。~托。~降。~益。~业(a.跟随老师学习;b.学生对老师自称)。~教。~领。~聘。~理。  2. 忍耐某种遭遇:忍~。~苦。~制。~窘。~累(受到劳累)。  3. 遭到:遭~。~害。~挫。~屈。~辱。~阻。  4. 适合,中:~吃。~看。~听。~使。

【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殖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是酉切,音壽。《說文》相付也。《玉篇》得也。《易·旣濟》實受其福。《詩·大雅》受天之祜。又承也。《李適之法觀禪師銘》孰承最上,密受居多。又盛也。《杜甫詩》野航恰受兩三人。又容納也。《論語》君子不可以小知,而可大受也。又《正字通》神呪切,收去聲。《詩·小雅》投畀有北,有北不受。叶下昊。昊,許切。○按受字《韻書》無去聲。又叶音暑。《張衡·誚靑衣賦》晏嬰潔志,不顧景女。乃雋不疑,奉霍不受。《韻會》毛氏曰:从从冖。俗或作,非。音胡到切,下从丈。zd

【用】1. 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:使~。~心。~兵。~武。  2. 可供使用的:~品。~具。  3. 进饭食的婉辞:~饭。  4. 花费的钱财:费~。~项。~资。  5. 物质使用的效果:功~。有~之才。  6. 需要(多为否定):不~多说。  7. 因此:~此。

【用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余頌切,容去聲。《說文》可施行也。《易·乾卦》初九,潛龍勿用。《疏》唯宜潛藏,勿可施用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討有罪,五五用哉。又《廣韻》使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》惟楚有材,晉實用之。《杜甫詩》古來才大難爲用。又功用。《易·繫辭》顯諸仁,藏諸用。《疏》謂潛藏功用,不使物知,是藏諸用也。《論語》禮之用,和爲貴。又貨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正德利用厚生。《疏》謂在上節儉,不爲糜費,以利而用,使財物殷阜。《禮·王制》冢宰制國用,必於歲之杪,五穀皆入,然後制國用。又以也。《詩·小雅》謀

【福】1. 一切顺利,幸运,与“祸”相对:~气。享~。造~。祝~。~利。~音。~相。作威作~(原指统治者专行赏罚,独揽威权。后形容滥用权势,横行霸道)。  2. 旧时妇女行礼的姿势:万~。  3. 祭神的酒肉:~食。~酒。~物。  4. 保祐:“小信未孚,神弗~也”。~荫。~佑。  5. 姓。

【福】〔古文〕畗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六切,膚入聲。祐也,休也,善也,祥也。《禮·祭統》福者,備也。《易·謙卦》鬼神害盈而福謙。《書·洪範》嚮用五福。又《釋名》福,富也。其中多品如富者也。又祭祀胙肉曰福。《周禮·天官·膳夫》祭祀之致福者,受而膳之。《穀梁傳·僖十年》祠致福於君。又福猶同也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仰福帝居,陽曜隂藏。《薛註》言今長安宮,上與五帝所居之太微宮,陽時則見,隂時則藏,同法也。又州名。秦閩中郡,立閩州,唐改福州。又姓。元忠臣福壽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敷救切,音副。藏也。《史記·龜筴傳》邦福重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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