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平 平
拼音: yòng fěi xíng jīng yán
【用】1. 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:使~。~心。~兵。~武。 2. 可供使用的:~品。~具。 3. 进饭食的婉辞:~饭。 4. 花费的钱财:费~。~项。~资。 5. 物质使用的效果:功~。有~之才。 6. 需要(多为否定):不~多说。 7. 因此:~此。
【用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余頌切,容去聲。《說文》可施行也。《易·乾卦》初九,潛龍勿用。《疏》唯宜潛藏,勿可施用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討有罪,五五用哉。又《廣韻》使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》惟楚有材,晉實用之。《杜甫詩》古來才大難爲用。又功用。《易·繫辭》顯諸仁,藏諸用。《疏》謂潛藏功用,不使物知,是藏諸用也。《論語》禮之用,和爲貴。又貨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正德利用厚生。《疏》謂在上節儉,不爲糜費,以利而用,使財物殷阜。《禮·王制》冢宰制國用,必於歲之杪,五穀皆入,然後制國用。又以也。《詩·小雅》謀
【匪】1. 强盗,抢劫财物的坏人:~徒。~首。叛~。 2. 不,不是:~夷所思(不是常人的想法)。获益~浅。
【匪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府尾切《正韻》甫尾切,非上聲。《說文》匪如篋。《玉篇》竹器方曰匪。《廣韻》器如竹篋。今从竹爲筐篚字。又《說文》一曰非也。《易·屯卦》匪媾。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且其匪色。《註》匪采,貌也。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芳微切,音霏。《禮·少儀》車馬之美,匪匪翼翼。《註》行而有文也。又《集韻》同騑。騑騑,馬行不止貌。又《正韻》敷文切,音分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曰匪頒之式。《註》匪,分也,謂分賜羣臣也。《地官·廩人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,讀爲分。
【刑】1. 对犯罪的处罚:~罚。~法。~律。~事。执~。服~。 2.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:~讯。受~。~具。
【刑】〔古文〕《集韻》同。《說文》罰辠也,國之罰也。从井刀,刀守井,飮之人入井,陷于川,守之割其情也。《韻會》復古篇云:从刀幵聲,剄也。从刀井,法也。今經史皆通作。
【精研】◎精研jīngyán[studycarefully]精心钻研精研古
【精研】1.精心研习。《后汉书·儒林传下·何休》:“休为人质朴訥口,而雅有心思,精研六经,世儒无及者。”宋司马光《张子厚先生哀辞》:“中年更折节,六籍事精研。”清莫友芝《<巢经巢诗钞>序》:“﹝郑子尹﹞於前辈述作,爱其补苴昔人罅漏者多,又病其或不免杂博横决,乃復徧综洛闽遗言,精研身考,以求此心之安。”2.犹精深。宋苏轼《祭单君贶文》:“博学工诗,数术精研。”邹韬奋《经历》八:“在那篇说教里特别提出我的名字,说我好得不得了,除学识是怎样怎样的精研通达外,性情又是怎样怎样的谦逊韬晦。”参见“精深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