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平 平 仄
拼音: yòng yǒng wàng hūn
【用】1. 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:使~。~心。~兵。~武。 2. 可供使用的:~品。~具。 3. 进饭食的婉辞:~饭。 4. 花费的钱财:费~。~项。~资。 5. 物质使用的效果:功~。有~之才。 6. 需要(多为否定):不~多说。 7. 因此:~此。
【用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余頌切,容去聲。《說文》可施行也。《易·乾卦》初九,潛龍勿用。《疏》唯宜潛藏,勿可施用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討有罪,五五用哉。又《廣韻》使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》惟楚有材,晉實用之。《杜甫詩》古來才大難爲用。又功用。《易·繫辭》顯諸仁,藏諸用。《疏》謂潛藏功用,不使物知,是藏諸用也。《論語》禮之用,和爲貴。又貨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正德利用厚生。《疏》謂在上節儉,不爲糜費,以利而用,使財物殷阜。《禮·王制》冢宰制國用,必於歲之杪,五穀皆入,然後制國用。又以也。《詩·小雅》謀
【永】1. 水流长:“江之~矣”。 2. 久远:~远。~生。隽~。~昼(长昼)。~年(a.整年;b.长寿)。~诀。~志不忘。~垂不朽。 3. 古同“咏”,以诗词等来叙述。
【永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于憬切,音栐。《說文》水長也。象水巠理之長。《詩·周南》江之永矣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遠也,遐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凡施于衆長謂之永。《書·大禹謨》萬世永賴。《詩·周頌》永觀厥成。又州名。《韻會》唐置以二水名。又姓。《列仙傳》有永石公。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與詠同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,歌永言。《傳》謂歌詠其義,以長其言也。音詠。又如字。
【忘】◎ 不记得,遗漏:~记。~却。~怀。~我。~情。~乎所以。
【忘】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武方切《正韻》無方切,音亡。《說文》不識也。《增韻》忽也。又遺也。《書·微子之命》予嘉乃德,曰篤不忘。謂不遺也。又《儀禮·士冠禮》壽考不忘。《註》長有令名,不忽然而遽盡也。又善忘,病也。《莊子·達生篇》氣下而不上,則使人善忘。又坐忘,無思慮也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回坐忘。又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巫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無放切,音妄。《韻會》棄忘也。《增韻》遺忘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刺》三宥,一曰遺忘。又志不在也。《左傳·隱七年》鄭伯盟,歃如忘。《註》志不在于歃血也。又《韓愈·別竇司直詩》中盤進橙栗,投擲
【昏】1. 天刚黑的时候:黄~。~晓(朝夕。亦指明暗)。~定晨省(xǐng )(人子侍奉父母的日常礼节,晚上服侍就寝,早上省视问安)。 2. 暗而无光:~暗。~黑。 3. 惑乱:~愦。~聩。~庸。 4. 神智不清楚或失去知觉:发~。~厥(亦称“晕厥”)。~乱。 5. 古同“婚”,婚姻。
【昏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呼昆切,音閽。《說文》日冥也。从日、氐省。氐者,下也。一曰民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昏,代也。《註》代,明也。《疏》日入後二刻半爲昏,昏來則明往,故云代明。《釋名》昏,損也,陽精損減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寤氏註》日入三刻爲昏,不盡三刻爲明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日至虞淵,是謂黃昏。至於蒙谷,是謂定昏。又《詩·邶風》宴爾新昏。《儀禮·士昏禮註》士娶妻之禮,以昏爲期,因而名焉。必以昏者,陽往而隂來,日入三商爲昏。又《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》昏媾、姻亞。《註》妻父曰昏,重昏爲媾,婚父曰姻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