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平 平
拼音: yǒu|yòu kāi mù 1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【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【开】1. 启,张,把关闭的东西打开:~启。~化。~诚布公。 2. 分割:对~。三十二~本。 3. 通,使通:~导。~窍。 4. 使显露出来:~采(挖掘矿物)。~发。 5. 扩大、发展:~扩。~拓。 6. 发动或操纵:~动。~车。 7. 起始:~始。~宗明义。 8. 设置、建立:~创。~国。~设。 9. 列举,写出:~单子。~发票。 10. 支付:~销。~支。 11. 沸腾,滚:~水。 12. 举行:~运动会。 13. 放在动词后面,表示效果:躲~。 典
【开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苦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丘哀切,音侅。《說文》張也。《廣韻》解也。《韻會》啟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闢也。又《五音集韻》通也。《易·乾卦疏》亨通也。會合萬物,令使開通而爲亨也。又發也。《禮·學記》故君子之敎喻也。開而勿達。《註》開謂發頭角。《疏》但爲學者,開發大義頭角而已。又釋也。《易·乾坤卦文言疏》諸卦及爻,皆從乾坤而出,故特作文言,以開釋之。《書·多方》殄戮多罪,亦克用勸,開釋無辜,亦克用勸。又《韻會》條也。又始也。《後漢·馮衍傳》開歲發春兮,百卉含英。《註》開、發,皆始也。《禮·檀弓》曩者爾
【目】1. 眼睛:~光。醒~。历历在~。~指气使(用眼光和气色示意以役使别人,形容骄横傲慢的神志。亦作“颐指气使”)。 2. 看,视:~语。~论(喻没有自知之明或浅陋狭隘的见解)。 3. 想要达到的地点、境地或想要得到的结果:~的(dì)(亦指箭靶的中心)。 4. 大项中再分的小项:条~。纲举~张。 5. 名称:数~。巧立名~。 6. 标题:~录。 7. 生物学分类系统上所用的等级之一,在“纲”以下,“科”以上:鸟纲中有雁形~和鸡形~。 8. 孔眼:网~。 9. 指为首的人:头~。
【目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莫六切,音牧。《說文》人眼,象形,重童子也。《春秋元命苞》肝之使也。《韓詩外傳》心之符也。《禮·郊特牲》氣之淸明者也。易說卦離爲目。《註》南方之卦,主視。故爲目。《書·舜典》明四目。《註》廣四方之視,以決天下壅蔽。又《博雅》視也。凡注視曰目之。《史記·丞相世家》平去楚,渡河,船人疑其有金,目之。又動目以諭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范增數目羽擊沛公。又含怒側視也。《周語》國人莫敢言,道路以目。又《小爾雅》要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簭人掌三易,以辨九簭之名,四曰巫目。《疏》是要目之事。又見
【斯】1. 这,这个,这里:~人。~时。以至于~。 2. 乃,就:有备~可以无患。 3. 劈:“墓门有棘,斧以~之”。 4. 古同“厮”,卑贱。 5. 古同“澌”,尽。 6. 姓。
【斯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息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相支切,音私。《說文》析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斯,離也。《註》齊曰斯。《詩·風》墓門有棘,斧以斯之。《箋》維斧可以開析之。《呂覽·報更篇》趙宣孟見桑下餓人,與之脯一朐,曰斯食之。《註》斯,析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斯,此也。《易·解卦》朋至斯孚。《詩·召南》何斯違期。又《詩·小雅》鹿斯之奔。《疏》此鹿斯與斯柳斯,斯皆辭也。又《禮·玉藻》二爵而言言斯。《註》斯,猶耳也。《疏》耳是助句之辭。又卽也。《書·金縢》大木斯拔。又賤也。《後漢·左雄傳》郞官部吏,職斯祿薄。《註》斯,賤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