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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事戡必言——哭孔戡

韵脚:上平二十二元

平仄:仄 仄 平 仄 平

拼音: yǒu|yòu shì kān bì yán

有事戡必言释义
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
【有】〔古文〕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
【事】1.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~情。~件。~业。  2. 变故:~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~端。  3. 职业:谋~(指找职业)。  4. 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~了。  5. 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~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  6. 做,治:不~生产。无所~事。  7. 服侍:~父母。

【事】〔古文〕叓《唐韻》鉏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仕吏切,音示。大曰政,小曰事。《廣韻》使也,立也,由也。《釋名》事,偉也。偉立也。凡所立之功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六府三事允治。又《詩·小雅》三事大夫,莫肯夙夜。《註》三公也。又《詩·大雅》三事就緒。《註》三農之事也。又奉也。《禮·曲禮》年長以倍。則父事之。又營也,治也。《史記·曹參世家》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,見參不事事。又《廣韻》《類篇》側吏切。事刃,與倳剚同。別見人部倳字註。又《韻補》叶逝支切,音時。《蔡邕詞》帝曰休哉,命公三事。乃耀柔嘉,是式百司。又叶詩紙切,音始。

【戡】◎ 用武力平定叛乱:~乱。~夷(平定、征服)。

【戡】《廣韻》口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枯含切,音堪。《說文》刺也。从戈,甚聲。本作。今作戡。商書西伯戡黎。《爾雅·釋詁》殺也。《廣韻》勝也,克也。又通作堪。《郭璞·爾雅註》引商書作堪黎。又通作龕。《揚子·重黎篇》劉龕南陽。《註》取也。與戡同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張甚切。小斫也。或作揕。又《韻會》竹甚切。亦刺也。◎按《說文》訓殺也,戡訓刺也,義微有別。今字書皆合爲一字。

【必】1. 一定:~定。~然。~须(一定要)。~需(不可少的)。势~。未~。事~躬亲。  2. 决定,肯定:“深念远虑兮,胜乃可~”。  3. 固执:“毋意,毋~”。  4. 果真,假使:“王~无人,臣愿奉璧往使”。

【言】1. 讲,说:~说。~喻。~道。~欢。~情。~必有中(zhòng )(一说就说到点子上)。  2. 说的话:~论。~辞(亦作“言词”)。语~。~语。~简意赅。  3. 汉语的字:五~诗。七~绝句。洋洋万~。  4. 语助词,无义:~归于好。“~告师氏,~告~归”。  5. 姓。

【言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語軒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魚軒切,平聲。《說文》直言曰言,論難曰語。《周禮·大司樂註》發端曰言,答述曰語。《釋名》言,宣也。宣彼此之意也。《易·乾卦》庸言之信。《書·湯誓》朕不食言。《傳》言已出而反吞之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鄕八糾萬民,七曰造言之。《註》譌言惑衆也。《論語》寢不言。《註》自言曰言。《史記·商君傳》貌言華也,至言實也,苦言藥也,甘言疾也。《唐書·徐伯彥傳》言者,德之柄也,行之主也,身之文也。又辭章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事,一曰貌,二曰言。《疏》言者,道其語有辭章也。《禮·曲禮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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