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鸳鹭分班启沃来——宫词百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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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音: yuān lù fēn|fèn bān qǐ wò lái

鸳鹭分班启沃来释义

【鸳鹭】和鹭鷥。唐杜甫《暮春》诗:“暮春鸳鷺立洲渚,挟子翻飞还一丛。”宋米芾《阮郎归·海岱楼与客酌别作》词:“双双鸳鷺戏苹洲,几行烟柳柔。”2.鹓鹭。比喻朝臣。唐钱起《陪南省诸公宴殿中李监宅》诗:“壶觴开雅宴,鸳鷺眷相随。”宋龚鼎臣《东原录》:“太宗曰:‘卿状元及第,朕用卿作宰相,今日可谓荣归乡里。’因有诗曰:满朝鸳鷺醉中别,万里烟霄游子归。”明梁辰鱼《浣纱记·谋兵》:“閫外拥貔貅,殿上趋鸳鷺。”参见“鸳鷺行”。
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

【班】1. 一群人按次序排成的行列:排~。按部就~。  2. 工作或学习的组织:~组。~级。~长。~主任。领~。  3. 军队编制中的基层单位,在“排”以下。  4. 工作按时间分成的段落,亦指工作场所:早~。下~。值~。~房。  5. 定时开行(xíng)的:~车。~机。~期。  6. 量词(a.用于人群,如“这~人真能干”;b.用于定时开行的交通运输工具,如“他搭下一~飞机走”)。  7. 调回或调动(军队):~师。~兵。  8. 古同“斑”,杂色。  9. 姓。

【班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布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還切,音頒。《書·堯典》班瑞于羣后。又《爾雅·釋言》班,賦也。《註》謂布與。《書·洪範》武王旣勝殷,邦諸侯班宗彝。《傳》賦宗廟彝器酒罇賜諸侯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》班荆相與食。《註》班,布也。《公羊傳·僖三十一年》晉侯執曹伯,班其所取侵地于諸侯。又《博雅》班,秩序也。《左傳·文六年》趙孟曰:辰嬴賤班在九人。《註》班,位也。又《集韻》次也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諸侯之大夫戍齊,齊人饋之餼,使魯爲其班。《註》班,次也。又《集韻》別也。《左傳·襄十八年》有班馬之聲。《註》

【启】1. 打开:~封。~门。某某~。~齿。  2. 开始:~用。~程。~运。  3. 开导:~迪。~发。~蒙。~示。~明(古代指太阳还没出来的时候,出现在东方天空的金星)。承上~下。  4. 陈述:~事。  5. 书信:书~。小~。 汉

【启】《唐韻》康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遣禮切《正韻》祛禮切,音棨。《說文》開也。从戶从口。《玉篇》書曰启明,本亦作啓。又《爾雅·釋天》明星謂之启明。《註》太白星也。晨見東方爲启明,昏見西方爲太白。○按《詩·小雅》作啓明。

【沃】1. 土地肥:~土。~饶(土地肥沃,物产丰富)。~腴。肥~。~野。~壤。  2. 灌溉,浇:~田。~盥。如汤~雪。  3. 光盛,丰美:~~。  4. 姓。

【沃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烏酷切,音鋈。《說文》灌漑也。《書·說命》啓乃心,沃朕心。《正義》當開汝心所有,以灌沃我心也。又盛也。《詩·衞風》其葉沃若。《疏》沃若,沃沃然盛也。又壯姣也。《詩·檜風》夭之沃沃。《傳》沃沃,壯姣也。又柔也。《詩·小雅》其葉有沃。《傳》沃,柔也。又土不磽曰沃壤。《左傳·襄二十五年》楚蔿掩爲司馬,井衍沃。《註》衍沃,平美之地。又盥手曰沃盥。《周禮·夏官》小臣大祭祀沃王盥。《疏》言爲王沃手,盥手也。又《左傳·正義》盥謂洗手,沃謂澆手。又泉名。《爾雅·釋水》沃泉縣出。又水名。在沃陽縣西北

【来】1. 由另一方面到这一方面,与“往”、“去”相对:~回。~往。过~。归~。~鸿去燕(喻来回迁徙,不能在一地常住;亦喻书信来往)。  2. 从过去到现在:从~。向~。  3. 现在以后,未到的时间:~年。将~。~日方长。  4. 用在数词或数量词后面,表示约略估计:二百~头猪。  5. 做某个动作:胡~。  6. 用在动词前,表示要做某事:大家~动脑筋。  7. 用在动词后,表示做过(一般均可用“来着”):昨天他哭~。  8. 用在动词后,表示动作的趋向:上~。  9. 表示发生:暴风雨~了。  10. 在

【来】〔古文〕徠《廣韻》落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郞才切,賴平聲。至也,還也,及也。《禮·曲禮》禮尚往來。往而不來,非禮也。來而不往,亦非禮也。又《公羊傳·隱五年》公觀魚於棠,登來之也。《註》登讀爲得,齊人謂求得爲登來。又玄孫之子曰來孫。又麥名。《詩·周頌》貽我來牟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作飴我釐麰。亦作。又呼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祝來瞽令臯舞。又姓。又《集韻》洛代切,音賚。撫其至日來。《孟子》放勳曰:勞之來之。又叶鄰奚切,音離。《詩·邶風》莫往莫來,悠悠我思。《素問》恬澹虛無,眞氣從之。精神守內,病安從來。又叶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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