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愿以柏梁作——奉和圣制瑞雪篇

韵脚:去十一暮

平仄:仄 仄 仄 平 平

拼音: yuàn yǐ bǎi liáng zuò

愿以柏梁作释义

【愿】1. 乐意,想要:宁~。~意。情~。自~。  2. 希望:~望。志~。但~。夙~(亦作“宿愿”)。如~以偿。事与~违。  3. 迷信的人对神佛许下的酬谢,泛指许给别人的好处:许~。还~。  4. 老实谨慎,恭谨。

【愿】《唐韻》魚怨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虞怨切,音願。《說文》謹也。又愨也,善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愿而恭。又與原通。《論語》鄕原,德之賊也。《朱傳》原,與愿同。又《集韻》愚袁切,音元。《周禮·秋官·大司》上愿糾暴。劉昌宗讀。
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 10. 太
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
【柏梁】指柏梁台。《史记·孝武本纪》:“其后则又作柏梁、铜柱、承露僊人掌之属矣。”南朝梁江淹《倡妇自悲赋》:“去栢梁以掩袂,出桂苑而敛眉。”唐李白《双燕离》诗:“柏梁失火去,因入吴王宫。”明刘基《次韵和石末公见寄》之五:“汉殿千门锦绣开,不堪一夜柏梁灾。”2.借指宫廷。唐韦渠牟《览外生卢纶诗因以示此》诗:“终期内殿联诗句,共汝朝天会柏梁。”参见“柏梁臺”。3.指《柏梁诗》。唐元稹《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》序:“逮至汉武,赋《柏梁》诗而七言之体具。”宋王应麟《困学纪闻·评诗》:“韩子苍曰:‘《柏梁》作而诗之体坏;

【作】1. 起,兴起,现在起:振~。枪声大~。  2. 从事,做工:工~。~息。~业。  3. 举行,进行:~别(分别)。~乱。~案。~战。~报告。  4. 干出,做出,表现出,制造出:~恶(è)。~弊。~梗。~祟。~态。~色。~为。~难。~奸犯科(为非作歹,触犯法令)。  5. 当成,充当:~罢。~保。~伐(做媒人)。~壁上观(人家交战,自己站在营垒上看,喻坐观别人成败)。  6. 创造:创~。写~。~曲。~者。  7. 文艺方面的成品:~品。不朽之~。  8. 同“做”。  9. 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:

【作】〔古文〕胙《唐韻》則洛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卽各切,臧入聲。興起也。《易·乾卦》聖人作而萬物覩。《書·堯典》平秩東作。又振也。《書·康誥》作新民。又造也。《禮·樂記》作者之謂聖。《詩·鄘風》定之方中,作于楚宮。又爲也。《詩·鄭風》敝予又改作兮。又始也。《詩·魯頌》思馬斯作。又坐作。《周禮·夏官》大司馬敎坐作進退之節。又將作,秦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表》秩二千石,掌宮室。又作猶斮也。《禮·內則》魚曰作之。《註》謂削其鱗。又汨作,逸書篇名。又姓。漢涿郡太守作顯。又與詛同。怨謗也。《詩·大雅》侯作侯祝。又《集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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