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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邦之府——菊荣一篇五章

韵脚:上九麌

平仄:平 平 平 仄

拼音: yú bāng fǔ zhī

于邦之府释义

【于】1. 介词(a.在,如“生~北京”;b.到,如“荣誉归~老师”;c.对,如“勤~学习”;d.向,如“出~自愿”;e.给,如“问道~盲”;f.自,从,如“取之~民”;g.表比较,如“重~泰山”;h.表被动,如“限~水平”)。  2. 后缀(a.在形容词后,如“疏~防范”;b.在动词后,如“属~未来)。  3. 姓。

【于】《唐韻》羽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迂。《爾雅·釋詁》于,曰也。又往也。《書·大誥》民獻有十夫,予翼以于。《詩·小雅》王于出征。又《儀禮·士冠禮》宜之于假。《註》于,猶爲也。宜之見爲大矣。又《聘禮》賄在聘于賄。《註》于讀曰爲。言當視賓之禮,而爲之財也。又《司馬相如·長門賦敘》因于解悲愁之辭。又未定之辭。《公羊傳·僖二十八年》歸于者何。歸于者,罪未定也。又行貌。《韓愈·上宰相書》于于焉而來矣。又于于,自足貌。《莊子·應帝王》其臥徐徐,其覺于于。又鐘兩口之閒曰于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鳧氏爲鐘,兩欒

【邦】◎ 国:友~。邻~。~交(国和国之间的正式外交关系)。~国(国家)。~人(本国的人)。

【邦】〔古文〕邫《唐韻》博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悲江切,音梆。《說文》國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大宰掌邦之六典,以佐王治邦國。《註》大曰邦,小曰國。又《釋名》邦,封也。封有功于是也。《書·蔡仲之命》乃命諸王邦之蔡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明有邦嚴。又叶卜工切,音崩。《詩·小雅》以畜萬邦,叶上訩。《又》保其家邦。叶上同。又《大雅》御于家邦。叶上恫,凡《詩》《易》邦字同此音。

【府】1. 储藏文书或财物的地方:~库。天~。  2. 旧时封建贵族和官僚的主宅,泛指一般人的住宅:~邸。~第。王~。~上。  3. 中国唐代至清代的行政区域名,等级在县和省之间:开封~。~尹。~治。~试。首~。  4. 国家行政机关:政~。官~。  5. 古同“腑”,脏腑。

【府】《唐韻》方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匪父切,音甫。《說文》文書藏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府六人。《註》治藏,史掌書者。《又》宰夫八職,五曰府,掌官契以治藏。《註》治藏,藏文書,若今起文書草也。又《玉篇》府,聚也。藏,貨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六府三事允治,萬世永賴。《疏》水火木金土五材,兼以穀爲六府。《禮·曲禮》在府言府,在庫言庫。《註》府謂寶藏財賄之處也。又掌財幣之官皆曰府。《周禮·天官》大府,玉府,內府,外府。又《地官》泉府。又《春官》天府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太公爲周立九府圜法。《註》皆掌財幣之官,故云九府。又《百官公卿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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