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仄 平 平 仄
拼音: yù biān hún duàn yān xiá lù
【玉】1. 石头的一种,质细而坚硬,有光泽,略透明,可雕琢成工艺品:~石。~器。~玺(君主的玉印)。抛砖引~。金~良言。~不琢,不成器。 2. 美,尊贵的,敬辞:~泉。~液(美酒)。~言。~姿。~照(敬称别人的照片)。~宇(a.天空;b.瑰丽的宫阙殿宇)。亭亭~立。金科~律。金~其外,败絮其中。 3. 姓。
【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魚欲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虞欲切,音獄。《說文》石之美者。玉有五德,潤澤以溫,仁之方也。理自外,可以知中,義之方也。其聲舒楊,專以遠聞,智之方也。不撓而折,勇之方也。銳廉而不技,絜之方也。《五音集韻》烈火燒之不熱者,眞玉也。《易·鼎卦》鼎玉鉉。《疏》正義曰:玉者,堅剛而有潤者也。又《說卦》乾爲玉爲金。《疏》爲玉爲金,取其剛之淸明也。《詩·大雅》金玉其相。《禮·聘義》君子比德於玉焉。溫潤而澤,仁也。縝密以栗,知也。廉而不劌,義也。垂之如隊,禮也。叩之其聲淸越以長,其終詘然,樂也。瑕不掩瑜
【鞭】1. 驱使牲畜的用具,柔软像绳子:~杆。~长莫及。 2. 用鞭子抽打:~打。~扑。~责。~策。 3. 形状细长类似鞭子的东西:教~。 4. 一种古代兵器,铁制有节,无锋刃:钢~。竹节~。 5. 编连成串的爆竹:~炮。小~。
【鞭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連切,音編。《說文》本作。驅也。《玉篇》笞也。馬箠也。《書·舜典》鞭作官。《傳》以鞭爲治官之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左執鞭弭,右屬櫜鞬。《禮·曲禮》乗路馬,必朝服載鞭策,不敢授綏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市》凡市入,則胥執鞭度守門。《史記·三皇紀》以赤鞭鞭草木。漢典考證:〔《周禮·地官·司市》凡市入,則胥吏執鞭度守門。〕 謹照原文省吏字。 考證:〔《周禮·地官·司市》凡市入,則胥吏執鞭度守門。〕 謹照原文省吏字。
【魂】1. 迷信的人指附在人体上主宰人,又可离开肉体而独立存在的实体:~灵。鬼~。~不附体。 2. 指精神或情绪:~飞魄散(形容极度惊恐)。~不守舍。
【魂】《唐韻》戸昆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昆切,音渾。《說文》陽氣也。《易·繫辭》遊魂爲變。《禮·檀弓》魂氣則無不之也。《左傳·昭七年》人生始化爲魄。旣生魄,陽曰魂。《疏》魂魄,神靈之名。附形之靈爲魄。附氣之神爲魂也。《淮南子·說山訓》魄問於魂。《註》魄,人隂神。魂,人陽神。《白虎通》魂,猶伝伝也,行不休於外也,主於情。《又》魂者,芸也,情以除穢。又《揚子·太經》魂魂萬物。《註》魂魂,多貌。又《韻補》叶胡勻切,音芸。《曹大家·東征賦》乃遂往而徂逝兮,聊遊目而遨魂。歷七邑而觀覽兮,遭鞏縣之多艱。艱,音勤。又叶
【断烟】见“断烟”。亦作“断烟”。1.孤烟。唐贾岛《雪晴晚望》诗:“野火烧冈草,断烟生石松。”唐赵嘏《宿楚国寺有怀》诗:“风动衰荷寂寞香,断烟残月共苍苍。”清纳兰性德《好事近》词:“再向断烟衰草,认蘚碑题字。”2.断火,禁火。宋刘辰翁《永遇乐·诵李易安<安遇乐>为之涕下遂依其声》词:“谁知道、断烟禁夜,满城似愁风雨。”参见“寒食”。3.谓饭时已过,炊烟消歇。《随园诗话补遗》卷四引清沙竹屿《山居》诗:“饭罢鐘声已断烟,偶来閒倚寺门前。”4.戒烟。清林则徐《颁发禁烟治罪新例告示》:“吸食者若不断烟,难逃繯首。”
【霞路】朝梁陶弘景《冥通记》卷二:“飞龙辕於霞路,奏凤响於云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