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五質
平仄:平 仄 平
拼音: yuē fèng yī
【曰】1. 说:子~诗云。 2. 为(wéi ),是:一~水,二~火,三~木,四~金,五~土。 3. 叫做:凡乐辞~诗,诗声~歌。 4. 语助词,无实义:昊天~明。
【曰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王伐切,音越。《說文》詞也。从口乙聲。亦象口气出也。《註》徐鍇曰:今試言曰,則口開而氣出也。《玉篇》語端也。《廣韻》於也,之也。《增韻》謂也,稱也。《書·堯典》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。○按《古文尙書》曰若作粵若,曰放勳作曰,蓋訓爲語端者與粵通,訓爲詞者則如字耳。
【奉】1. 恭敬地用手捧着:~觞(举杯祝酒)。~献。~祀。~承(恭维,讨好。“承”读轻声)。 2. 尊重,遵守:~公守法。~为圭臬(把某些言论或事物当作准则)。~行故事(按老规定办事)。 3. 敬辞,用于自己的举动涉及对方时:~告。~还(huán )。~陪。~劝。~迎(a.敬辞,迎接;b.奉承)。~赠。 4. 信仰:信~。素~佛教。 5. 供养,伺候:~养。供~。侍~。 6. 姓。 7. 古同“俸”,薪金。
【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扶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父勇切,音唪。《說文》承也。《禮·曲禮》長者與之提攜,則兩手奉長者之手。又與也,獻也。《史記·藺相如傳》奉璧西入秦。又《集韻》房用切,音俸。養也,秩祿也。《史記·蕭何世家》高祖以吏咸陽,吏皆送奉錢三,何獨以五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帝詔小吏,勤事而奉薄,其益百石以上奉十五。別作俸。又姓。漢馬軍使奉揮,明奉科。
【壹】◎ “一”的大写。 典
【壹】〔古文〕夁《廣韻》於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益悉切,音一。專一也。《孟子》志壹則動氣,氣壹則動志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若琴瑟之專壹,誰能聽之。又合也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有所統壹,爲羣儒首。又《元后傳》莽旣外壹羣臣,令稱己功德。又誠也,醇也。《禮·緇衣》從容有常,以齊其民,則民德壹。《史記·曹參世家》載其淸淨,民以寧壹。又《增韻》閉塞也。《管子·形勢篇》臣下賦斂競得,使民偸壹。又與一同。《周禮·天官》公之士壹命。又姓。漢壹元。見《印藪》。又三字姓。後魏壹斗眷氏。又《類編》於眞切,音慇。與絪氤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