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平 仄 平
拼音: tóu shuǐ 3|4 bái yuè
【头】1. 人身体的最上部分或动物身体的最前的部分:~骨。~脑。~脸(❶头和脸;❷指面貌;❸指面子,体面)。~角(jiǎo )(喻青年的气概或才华)。 2. 指头发或所留头发的样式:留~。剃~。 3. 物体的顶端:山~。笔~。两~尖。 4. 指事情的起点或端绪:从~儿说起。~绪。 5. 物体的残余部分:布~儿。 6. 以前,在前面的:~三天。 7. 次序在前,第一:~等。~生。 8. 首领:~子。~目。 9. 方面:他们是一~的。 10. 临,接近:~睡觉先洗脸。 11. 量词,多指牲畜:一
【头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度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侯切,音投。《說文》首也。《禮·玉藻》頭容直。《釋名》頭,獨也,於體高而獨也。又古者謂一人爲一頭。《春秋元命苞》十紀,其一曰九頭紀,卽人皇氏。人皇兄弟九人故也。又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贄,冬用雉,夏用腒,左頭奉之。《註》頭,陽也。《疏》執禽者左首。雉以不可生服,故殺之。雖死猶尚左,以從陽也。又人名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晉侯之豎頭須,守藏者也。《註》豎,小吏,名頭須。又藥名。《本草綱目》百頭,貫衆也。一名鴟頭。《陶弘景曰》葉似大蕨,毛芒似老鴟頭。又《唐韻》《正韻》
【水】1. 一种无色、无臭、透明的液体:~稻。~滴石穿。~泄不通。 2. 河流:汉~。湘~。 3. 江河湖海的通称。~库。~利。~到渠成(喻条件成熟,事情就会顺利完成)。~可载舟。跋山涉~。依山傍~。 4. 液汁:~笔。墨~。 5. 指附加的费用或额外的收入:贴~。外~。肥~。 6. 指洗的次数:这衣服洗过两~了。 7. 姓。
【水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式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數軌切,稅上聲。《說文》準也。北方之行,象衆水流,中有微陽之氣也。《徐鉉曰》衆屈爲水,至柔,能攻堅,故一其內也。《釋名》水,準也,準平物也。《白虎通》水位在北方。北方者,隂氣,在黃泉之下,任養萬物。水之爲言濡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,一曰水。《又》水曰潤下。《正義曰》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。五行之體,水最微,爲一。火漸著,爲二。木形實,爲三。金體固,爲四。土質大,爲五。《易·乾卦》水流濕。《說卦》坎爲水。《管子·水地篇》水者,地之血氣,如筋脉之通流者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積隂
【采】1. 摘取:~撷。~花。~摘。~制。 2. 开采:~煤。~矿。 3. 选取,取:~访(搜集寻访)。~纳(接受意见)。~集。~购。~写。 4. 神采,神色,精神:神~。精~。 5. 同“彩”。 6. 〔~~〕盛多的样子。 7. 古代指官。 | ◎ 〔~地〕古代卿大夫的封地。亦称“采邑”。
【采】《唐韻》倉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此宰切,音採。《說文》捋取也。《詩·周南》采采卷耳。《朱註》采采,非一采也。又擇也。《禮·昏義》昏禮: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納徵、請期。《釋文》采,擇也。《疏》納采者,謂采擇之禮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采上古帝位號,號曰皇帝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奚斯魯頌,同見采於孔氏。又采色。《書·益稷》以五采彰施于五色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吾令人望其氣,皆爲龍虎,成五采,此天子氣也。又物采。《左傳·隱五年》取材以章物,采謂之物。《疏》取鳥獸之材以章明物色,采飾謂之爲物。《文六年》分之采物。《疏》采物,謂采
【白】1. 雪花或乳汁那样的颜色:~色。~米。 2. 明亮:~昼。~日做梦。 3. 清楚:明~。不~之冤。 4. 纯洁:一生清~。~璧无瑕。 5. 空的,没有加上其它东西的:空~。~卷。 6. 没有成就的,没有效果的:~忙。~说。 7. 没有付出代价的:~吃~喝。 8. 陈述:自~。道~(亦称“说白”、“白口”)。 9. 与文言相对:~话文。 10. 告语:告~(对公众的通知)。 11. 丧事:红~喜事(婚事和丧事)。 12. 把字写错或读错:~字(别字)。 13. 政治上反动的:~匪。
【白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旁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薄陌切,音帛。《說文》西方色也。隂用事,物色白。从入合二,二隂數也。《釋名》啓也。如水啓時色也。《爾雅·釋天》秋爲白藏。《疏》秋之氣和,則色白而收藏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書繪之事,西方謂之白。《書·禹貢》冀州,厥土惟白壤。靑州,厥土白墳。又《禮·檀弓》殷人尚白。又《增韻》素也。潔也。《易·賁卦》白賁无咎。《註》其質素,不勞文飾也。又《說卦》巽爲白。《疏》風吹去塵,故潔白也。又明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當室之白。《註》謂西北隅得戸明者也。《荀子·正名篇》說不行,則白
【越】1. 度过,超出:~过。~冬。~级。~轨。~权。~境。~位。~狱。~俎代庖。 2. 声音、情感扬起,昂扬:激~。声音清~。 3. 表示程度加深:~发(更加)。~加。~快~好。 4. 消散:“精神劳则~”。 5. 失坠,坠落:陨~。“射其左。~于车下”。 6. 中国古民族名:百~(亦作“百粤”)。 7.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。后用作浙江省东部的别称:~剧。~凫楚乙(“乙”,燕子。喻对于同一事物,由于自身条件的局限而作出不同的判断)。 8. 姓。
【越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王伐切,音粵。《說文》度也。《玉篇》踰也。《易·繫辭傳》雜而不越。《註》各得其序,不相踰越。《禮·曲禮》戒勿越。《疏》戒愼毋得踰越。又《書·太甲》無越厥命。《傳》越,墜也。《左傳·僖八年》恐隕越於下。《註》隕越,顚墜也。又於也。《書·高宗》越有雊雉。《傳》越,於也。《詩·風》越以鬷邁。《傳》越,於也。又遠也。《書·泰誓》予曷敢有越厥志。《註》越,遠也。又瑟下孔爲越。《儀禮·鄕飮酒禮》二人皆左何瑟,後首挎越。《註》越,瑟下孔也。《禮·樂記》淸廟之瑟,朱絃而疏越。○按《儀禮》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