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平 平
拼音: yú|yǔ yuè fù jī zhí
【予】◎ 同“余”,我:~智自雄(自夸聪明,妄自夸大)。~取~求(原指从我这里取,从我这里求;后指任意索取)。 | ◎ 给与:~以。赐~。赋~。给~。生杀~夺(亦作“生杀与夺”)。
【予】《唐韻》余呂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《正韻》弋渚切,音與。賜也。《詩·小雅》君子來朝,何錫予之。《周禮·春官》內史掌王八枋之灋,七曰予,八曰奪。通作與。又《博雅》大予,樂名。《註》漢明帝永平三年秋八月戊辰,改大樂爲大予樂。又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羊諸切。與余同。我也。《郭忠恕·佩觿集》予讀若余。本無余音,後人讀之也。《顏師古·刊謬正俗》曲禮,予一人。鄭康成註:余予古今字。因鄭此說,學者遂皆讀予爲余。爾雅:卬,吾,台,予,朕,身,甫,余,言,我也。此則予之與余,但義訓我,非同字也。《說文》:予,相推予也。余
【粤】1. 中国广东省的别称:~语。~剧。 2. 古同“聿”、“越”、“曰”,文言助词,用于句首或句中。
【负】1. 驮,背(bèi ):~米。~疚。~重。如释重~。~荆请罪。 2. 担任:担~。~责。~累(lěi )。~罪。~荷。忍辱~重。身~重任。 3. 仗恃,依靠:~隅顽抗。自~(自以为了不起)。 4. 遭受:~伤。~屈。 5. 具有,享有:久~盛誉。 6. 欠(钱):~债。 7. 小于零的(数),与“正”相对:~数。 8. 指相对的两方面中反的一面,与“正”相对:~电。~极。 9. 违背,背弃:~心。~约。忘恩~义。 10. 失败,与“胜”相对:不分胜~。
【负】《唐韻》房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扶缶切,音婦。《說文》恃也。从人守貝,有所恃也。《史記·魏其武安侯傳》武安負貴而好權。又《說文》一曰受貸不償。《前漢·鄧通傳》通家尚負責數鉅萬。又《釋名》負,背也。置項背也。《玉篇》擔也。或作偩。《廣韻》荷也。《易·解卦》負且乗,致至。《詩·大雅》是任是負。《左傳·莊二十年》弛於負擔。又背也。《禮·明堂位》天子負斧,依南鄕而立。《註》負之言背也。又依也。《孟子》虎負嵎。《趙岐註》虎依嵎而怒。又失也。《戰國策》公負令秦與强齊戰。《註》負,猶失也。又老母之稱。《史記·高祖紀》常從
【羁絷】亦作“羇縶”。1.马络头和马缰绳。《公羊传·襄公二十七年》:“夫负羈縶,执鈇鑕,从君东南西北,则是臣僕庶孽之事也。”《韩诗外传》卷七:“如皆守社稷,则孰负羇縶而从?”2.束缚;拘禁。晋葛洪《抱朴子·逸民》:“夫言不降者,明隐逸之为高也;不辱者,知羈縶之为洿也。”唐韩愈《寄三学士》诗:“果然又羈縶,不得归耡耰。”清吴伟业《松鼠》诗:“本是居崭巖,无端被羈縶。”